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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5-2017年農業機械補貼產品品目及分檔一覽表
新農機辦函〔2017〕28號
各有關農機企業: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有關政策要求,為確保我區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開展我區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分類歸檔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歸檔的產品應當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5-2017年農業機械補貼品目及分檔一覽表(2017年調整)》公示稿(附件1)范圍內的產品。
二、申報產品資質
(一)申報產品歸檔的生產企業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
(二)申報歸檔的產品須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應在2017年1月1日以后。
(三)被農業部或省級農機主管部門暫停(截止此次申報時未恢復)、取消補貼資格的或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農機產品不得申報。
三、申報方式
(一)本次申報采用網上申報方式,企業需登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系統(http://220.171.42.69:2020/),按要求進行企業注冊,填錄企業信息,提交后經審核通過后,企業可通過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
(二)企業在注冊時必須下載并填寫生產企業承諾書(附件2),然后將蓋章后掃描的承諾書上傳。
(三)企業登錄后按要求填報信息,上傳資料、圖片。
(四)已注冊的企業無需注冊,可直接登錄添加產品。
四、申報內容
(一)根據產品配置、規格參數和鑒定機構統一發布的鑒定產品信息表,自主選擇機具大類、小類、品目和歸檔檔次(分檔名稱)。
(二)按要求在系統中填報相關歸檔信息,包括主要配置和分檔參數、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并上傳產品圖片、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全文)、檢驗報告(全文)等。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和生產企業承諾書應當為原件彩色掃描件。上傳圖片附件大小應不大于1MB,PDF文件大小應不大于4MB。
(三)各生產企業還應提供公布鑒定產品信息的詳細網址,點擊即可直接查詢到相應產品的證書信息、所屬品目及推廣鑒定檢測結果等。
五、申報要求
(一)生產企業、產品名稱、機具型號等相關信息須填寫完整準確,須與推廣鑒定證書及推廣鑒定報告完全一致。
(二)主要配置及分檔參數必須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5-2017年農業機械補貼品目及分檔一覽表(2017年調整)》中基本配置與參數欄要求的參數種類填寫。
(三)填報的主要配置及分檔參數數值應與農機鑒定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中的檢測結果一致,品目須與鑒定部門發布鑒定信息中的“所屬品目”一致。
(四)企業必須如實填寫有關產品信息,確保信息完整準確、真實有效,并對所填報的歸檔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若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無法正確分類歸檔的,后果自負。如填報虛假信息影響歸檔和補貼工作的,一經核實,將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六、其他要求
(一)2016年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系統中已申報歸檔,并經公示后導入2016新疆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且推廣鑒定證書在有效期內的產品不用申報。
(二)2016年已申報歸檔并導入補貼管理系統的產品,但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截止的產品,若獲得新的推廣鑒定證書,則按要求新增申報歸檔。
(三)新獲得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按要求新增申報歸檔。
(四)我局近期將對2016年新疆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啟用的,且推廣鑒定證書在有效期內的產品進行公示后,啟用2017年新疆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
七、歸檔時間
為確保符合補貼資質的產品能盡快納入補貼管理系統,我區將補貼產品申報歸檔工作實行常態化管理,自主投檔系統原則上常年開放,截止申報時間為:2017年11月30日,企業可隨時將符合要求的產品申報歸檔。
我局將組織人員盡快審核,分批及時公示。
聯系人:劉朝宇
聯系電話:0991-4315454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71號830054
附件: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5-2017年農業機械補貼產品品目及分檔一覽表(2017年調整)點擊下載
2.農機生產企業承諾書點擊下載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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