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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業系統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問題整改和階段總結工作的通知
農辦財[2017]31號
根據《農業部關于在全國農業系統開展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農財發〔2016〕40號)部署要求,目前全國農業系統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已完成省級自查和部級督導檢查,下一步將進入整改落實和全面總結階段。為扎實做好下一步重點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效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肅整改已發現問題
各級農業部門要認真梳理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類型和性質,及時提醒、及時糾正、及時整改、及時問責,防止問題擴大給國家和農民群眾帶來更大的損失。對于群眾反映強烈、長時間得不到有效解決的問題,要進行專項督辦,明確責任主體和時限要求,一級一級傳導壓力,一項一項抓落實,推動真改實改徹底改。對于需要逐步完善的體制機制問題,也要有明確的計劃、步驟和時間安排,落實到具體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于侵害農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時查處,公開曝光。對于落實政策不力、失職瀆職的,要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批評和通報,嚴肅追責。對于涉及違法犯罪的,要按照有關程序移交處理,絕不姑息。對我部專項督導檢查發現問題清單和整改要求(詳見附件1),請相關省份農業部門會同派駐紀檢組掛牌督辦,并及時向我部反饋督辦結果。我部將結合各地問題整改情況,適時開展抽查,對整改效果不明顯、工作敷衍了事的,將采取進一步措施。
二、健全完善監管機制
各級農業部門要以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在強化問題整改的同時,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有效落實和資金規范使用的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將政策內容、資金安排、受益對象等置于全社會監督之下,認真落實好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并積極發揮人大、政協、紀檢、審計、財政以及新聞媒體等監督作用,確保政策在陽光下運行。要強化強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內控制度建設,將項目審批、資金分配、補貼發放等作為重點內容,列出權力清單,確定崗位職責,查找風險點,制定風險防控措施,細化業務操作規程,壓縮自由裁量空間,杜絕權力尋租。要進一步明確各級農業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健全資金主管部門與資金使用部門協同管理、權責一致的資金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派駐紀檢機構的作用,加快形成責任清晰、分工明確的制度化、常態化監管機制。要積極適應項目資金清理整合、審批管理權限下放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策設計,優化資金結構和執行程序,全面建立績效評價機制,堅持放管結合、激勵約束并舉,確保中央強農惠農政策有效落實和資金使用安全。
三、認真開展階段性總結
在問題整改和建章立制基礎上,各級農業部門要盡早啟動專項整治階段性總結工作,既要全面梳理專項整治各個階段的工作情況,注重用數據和案例說話,也要直面問題不足,深入剖析問題根源,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和意見建議。同時,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加大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注重推廣基層好的做法和經驗,彰顯全國農業系統堅決貫徹中央“三農”政策決策部署要求、嚴肅懲治損害農民利益行為的堅強決心。請省級農業部門于6月15日前將總結報告等相關材料報送我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財務司),相關省份農業部門同時報送我部專項督導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負責部門、責任人等),并發送電子版。相關樣式參見附件。
農業部辦公廳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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