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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作休耕須防“非農”“長休”兩種傾向
為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和耕地休養生息,同時平衡糧食供求矛盾、穩定農民收入,十三五規劃綱要首次提出了探索實行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2016年和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又做出了具體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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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試點工作,2016年農業部會同10部門聯合印發了《探索實行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方案》,中央財政安排14.36億元資金,在東北冷涼區和北方農牧交錯區實施輪作試點500萬畝,在地下水漏斗區、重金屬污染區和生態嚴重退化地區實行休耕試點116萬畝。2017年又分別增加1000萬畝和200萬畝。從試點情況看,在推進輪作休耕的工作機制、技術模式集成、政策框架構建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比如技術模式上,在輪作區實行“一主”與“多輔”結合,“一主”就是玉米與大豆輪作為主,“多輔”就是實行玉米與薯類、雜糧雜豆、油料作物、蔬菜及飼草等作物輪作。在輪作上,注重比較效益,讓農民改種的作物收益不減。在休耕上,注重收入保障,與土地流轉費用基本相當。這些都為進一步擴大輪作休耕試點積累了寶貴經驗。
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輪作休耕雖然理論上已經比較成熟,但對各地而言還是新實踐,沒有現成經驗可以借鑒。試點中也凸顯出一些問題,比如農民積極性不高、輪作模式不盡合理、休耕地塊選擇標準不統一、輪作休耕監測難以全覆蓋等等,尤其需要注意防止耕地“非農”“長休”兩種傾向。
一是防止耕地“非農”傾向。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說明》中強調,“開展這項試點,要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不影響農民收入為前提,休耕不能減少耕地、搞非農化、削弱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急用之時糧食能夠產得出、供得上。”因此要特別防止一些地方借輪作休耕之名行改變土地用途、占用耕地之實,搞非農化。這里有一些認識上的誤區需要澄清:比如在地下水漏斗區、重金屬污染區、生態嚴重退化地區進行休耕,有的認為這些土地本來就不適合耕種,如果改做其他用途如建設工業園區等會有更大的比較效益。再比如在輪作區,本意是要通過輪作調節土壤環境、改善土壤生態,實現用養結合,可持續利用,但有的地方認為可以將種植糧食輪作為種植花卉、苗木,甚至挖魚塘、建觀光園等,導致地力更大消耗。
二是防止耕地“長休”傾向。休耕本意是為了讓透支的土地通過修養生息恢復地力。但土地長期休耕甚至撂荒,不僅不能恢復地力,反而還會導致地力下降。在這方面政策的導向作用非常明顯。比如我國臺灣地區,對休耕的農戶每公頃給予1萬元補助,休耕補貼加上老農補貼,其凈收入遠高于耕作所得。因此,近些年來申請休耕的面積越來越大,約占耕地的1/4,而農民領取休耕補助后疏于農田管理,一方面導致不少良田成了荒地,地力不斷下降,另一方面蟲害、鼠害大量產生,波及鄰田,影響正常農作物生產。目前,因休耕補貼遠遠大于種糧收入,河北等一些地方已經出現了爭著休耕的情況。應該認識到,休耕并不是簡單的什么都不種,也不是無限期的休下去,而是需要在休耕的土地上種植綠肥等作物,采用秸稈還田等辦法,促進土壤有機質改善,培肥地力。
當前,要抓緊研究休耕補貼標準與農民積極性、規模經營之間的關系,既不能因補貼過低影響農民積極性,也不能過高影響規模經營發展。要探索適合不同地區的輪作模式、技術標準和地塊選擇方法,建立科學合理的監測體系,實現輪作休耕監測全覆蓋。要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教訓,針對輪作休耕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早做好預案。
輪作休耕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必須要有全局眼光,將其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中籌謀。輪作休耕關系到“三農”可持續發展,必須要處理好與糧食生產、農民增收、農村改革等方方面面的關系,真正將好事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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