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甘肅省關于做好2017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
甘肅省關于做好2017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
甘農機管發〔2017〕19號
各市(州)農機(農牧、農業)局(委):
今年,我省繼續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操作辦法和有關要求仍按照省農農牧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聯合制定的《甘肅省2015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執行。為做好今年的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2017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市縣(市、區)為37個,具體是:嘉峪關市、甘谷縣、白銀區、平川區、靖遠縣、景泰縣、金川區、永昌縣、肅州區、玉門市、敦煌市、金塔縣、瓜州縣、肅北縣、阿克塞縣、甘州區、民樂縣、臨澤縣、高臺縣、山丹縣、涼州區、民勤縣、安定區、隴西縣、武都區、宕昌縣、文縣、西和縣、禮縣、涇川縣、靈臺縣、莊浪縣、西峰區、慶城縣、寧縣、臨夏縣、東鄉縣。
二、工作要求
1.進一步提高對報廢更新政策的認識。農機報廢更新是深入推進供給側改革新形勢下,國家調整購機補貼強農惠農政策的結果,是農業部門實施國務院《中國制造2025》制造強國戰略的重要舉措。同時,各級農機管理部門還應當清醒地認識到,作為經濟欠發達省份,在地方財政支持有限的情況下,切實抓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是當前我省解決老舊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有效途徑。各市(州)要加強領導,強化對實施縣(市、區)的監督指導,幫助解決實施中的突出問題。各實施縣(市、區)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優先補貼工作要求,力求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2.新增的試點縣(市、區)以及尚未確定農機回收單位的,要根據規定的條件在轄區內確定1家農機回收單位從事回收拆解業務,保證報廢更新補貼工作順利開展。試點縣(市、區)要加強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監督農機回收單位按規定回收、拆解、銷毀舊機,嚴查偽造報廢證明、套取資金等違規行為。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和成效,做好執行進度統計信息報送工作。各市(州)要抓緊組織試點縣(市、區)開展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將試點實施情況工作總結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報送省農機局監管辦,同時將電子文檔《2017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情況統計表》發至[email protected]。
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7年3月7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