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國家全面調整農業“三項補貼”方向 以后這些地不能再給補貼了!
國家全面調整農業“三項補貼”方向 以后這些地不能再給補貼了!
近日,財政部、農業部印發《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年在全國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
歷史回顧
自2004年起,國家先后實施了農業“三項補貼”,即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但隨著形勢發展,“三項補貼”政策效應遞減,政策效能逐步降低,亟需調整完善。
在多數地方,農業“三項補貼”政策對調動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的作用大大降低。因此,2015年,我國啟動了“三項補貼”政策的調整工作,選擇安徽、山東、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個省,由省里選擇一部分縣市開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
2015年通過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從農資綜合補貼中調整20%的資金,加上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支持對象為主要糧食作物的適度規模生產經營者,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傾斜。
2016年全國將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
“三項補貼”改革的內容
耕地地力保護方面
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其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再給予補貼。
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方面
用于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補貼資金,原則上以2016年的規模為基數,每年從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中予以安排,以后年度根據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的預算安排情況同比例調整。此外,對新型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可按照不超過貸款利息的50%給予補助。
“三項補貼”改革的影響
“三項補貼”體現“誰多種糧食,就優先支持誰”。“三項補貼”的改革有利于促進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推動農村金融加快發展。
長期以來,農民“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始終得不到很好解決,影響了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通過調整部分資金支持建立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既是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現代農業建設,有效緩解農業農村發展資金不足問題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常態下創新財政支農機制,適應農業產業升級對金融支持的需要,也有利于推動農村金融發展。
這樣做“三項補貼”改革能落實!
加強組織領導。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農業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務必于6月30日前將需兌現到農民手中的補貼資金發放到位,讓農民群眾吃上“定心丸”。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安排相應工作經費,保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加強資金管理。中央財政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按照耕地面積、糧食產量、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等因素測算切塊到省級財政,由各省份結合本地實際確定補貼對象、補貼方式和補貼標準。省級財政、農業部門要切實做好資金撥付和監管工作,督促縣級財政、農業部門做好基礎數據采集審核、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對于騙取、套取、貪污、擠占、挪用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的,或違規發放補貼資金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加強督導考核。各省級財政、農業部門要密切跟蹤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情況,加強信息溝通,重大問題及時報告財政部、農業部。財政部、農業部將強化監管督導檢查,研究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和績效管理制度,適時對各地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以后年度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 劉彬發布于2017-01-22 20:20國家政策是好,但到種糧大戶就可沒有了,不知上層領導可知,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