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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關于填報2016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歸檔信息的通知
閩農機函〔2016〕915號
各相關企業:
根據《福建省農業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2016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方案〉的通知》(閩農計〔2016〕243號)要求,為確保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實施,決定開展2016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歸檔信息填報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企業填報。2016年12月9日前,企業完成網上歸檔信息填報,12月13日前書面證明材料寄達。
(二)專家審議。2016年12月18日前,組織專家組進行審議。
(三)公示。2016年12月23日前,通過福建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對審議結果進行公示。
(四)發布。整理公示結果,并按規定向社會發布。
二、歸檔條件
(一)歸檔信息填報的產品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其生產企業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
(二)歸檔信息填報的產品須提供與產品品目(或產品分檔名稱)相一致的定型證明文件和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三)符合農業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農業機械分類》(NY/T 1640-2015)。
(四)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的生產企業,還須提供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檢驗機構出具的如下證明材料:
1.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的建造材質使用不銹鋼與高密度聚乙烯板的檢驗報告;
2.處理物中的糞大腸菌群數、蛔蟲卵死亡率應達到有機肥標準,重金屬總銅、總鋅數應達到復混肥標準的檢驗報告。
三、歸檔范圍
按照《福建省農業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2016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方案〉的通知》(閩農計〔2016〕243號)中確定的品目,本次對食用菌料裝瓶(袋)機、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等2個品目(見附件1)進行歸檔信息填報。
四、填報方式
企業填報既要進行網上填報,也要同時進行書面填報。
(一)網上填報。企業應通過福建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網址http://www.fjam.gov.cn)的“福建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助歸檔系統”(以下簡稱“歸檔系統”)進行歸檔信息填報。
(二)書面填報。企業應將書面證明材料(紙質材料)寄送至福建省農業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地址見下)。書面證明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每款產品裝訂一冊(膠裝),用A4紙復印或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材料封面、歸檔信息確認表必須由網上填報完成后打印生成。
書面證明材料包括:材料封面(必須由網上打印生成,不得自行制作)、歸檔信息確認表、新產品試點產品信息表(見附件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檢驗報告、農機定型證明文件、產品企業標準、產品說明書。有機廢棄物干式厭氧發酵裝置還須提供前述“歸檔條件”中要求的證明材料。歸檔信息確認表、新產品試點產品信息表須經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五、相關要求及說明
(一)“歸檔系統”將于2016年11月30日11∶30開通,12月9日17∶20關閉,企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填報。書面證明材料收取時間截止12月13日。
(二)企業進行網上用戶注冊和產品信息填報時,須實名注冊,并妥善保存用戶名和密碼信息。
(三)補貼分檔的關鍵技術參數包含產品的結構參數和基本技術規格參數,填寫要與檢驗報告相一致,如果檢驗報告中沒有歸檔必需的參數,企業可提供由原檢驗機構出具的相應參數證明材料。如無法出具,造成評審專家不能判定產品具體歸檔,所填報的產品將自動歸入**低檔。
(四)企業填報的產品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復印件材料應與原件一致,紙質材料與網上填報信息一致。
(五)企業在網上“歸檔系統”填報產品信息過程中,應按照企業歸檔信息填報網上操作流程圖(附件3)操作。
如企業違反以上要求,出現材料造假、參數填寫不實等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自行承擔。
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23號福建省農業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303室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張榮治、索滏群
聯系電話:0591-87516974
QQ群:222491433(企業可自行申請加入咨詢歸檔系統相關問題)
附件:
1.福建省2016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點擊下載 2.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新產品試點產品信息表點擊下載 3.企業歸檔信息填報網上操作流程圖點擊下載
福建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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