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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玉米、小麥、大米進口配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
2017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03年第4號),現將2017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數量、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公布如下:
一、配額數量2017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量為:
小麥963.6萬噸,國營貿易比例90%;玉米(1439, 9.00, 0.63%)720萬噸,國營貿易比例60%;大米532萬噸(其中:長粒米266萬噸、中短粒米266萬噸),國營貿易比例50%。
二、申領條件2017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者基本條件為:
2016年10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納稅記錄和誠信情況;2015年以來在海關、工商、稅務、信貸、檢驗檢疫、糧食流通、環保等方面無違規記錄;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受懲黑名單;履行了與業務相關的社會責任;沒有違反《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行為。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者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小麥1、國營貿易企業;2、2016年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3、2015年或2016年小麥用量10萬噸以上的面粉生產企業;4、2015年或2016年面粉用量5萬噸以上的食品生產企業;5、2016年無進口實績,但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并由所在地商務部門出具的2016年度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以小麥或面粉為原料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
(二)玉米1、國營貿易企業;2、2016年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3、2015年或2016年玉米用量5萬噸以上的飼料生產企業;4、2015年或2016年玉米用量15萬噸以上的其他生產企業;5、2016年無進口實績,但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并由所在地商務部門出具的2016年度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以玉米為原料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
(三)大米(長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別申請)1、國營貿易企業;2、2016年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3、具有糧食批發零售資格,2015年或2016年大米銷售額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糧食企業;4、2015年或2016年大米用量5萬噸以上的食品生產企業;5、2016年無進口實績,但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并由所在地商務部門出具的2016年度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以大米為原料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擁有多家加工廠的集團企業,須以各個加工廠名義獨立申報、獨立使用進口配額。申請大米進口關稅配額的貿易型企業,可選擇以集團總部或下屬企業的名義申請,但總部和下屬企業不得同時申請。
三、申請時間2017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請時間為2016年10月15日至30日。企業申報有關信息將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上公示。
四、分配原則上述糧食進口關稅配額將根據申請者的實際生產經營能力(包括歷史生產加工、進口實績、經營情況等)和其他相關商業標準進行分配。
五、其他要求
(一)申請者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承擔主體責任,不得有任何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對虛假申報或拒不履行承諾的失信者,將有關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信用中國”網站公開,有關部門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適時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對偽造有關資料騙取糧食進口關稅配額證的,除依法收繳其配額證外,兩年內不再受理其進口關稅配額的申請。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的,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申請者獲得的上述糧食進口關稅配額必須自用,進口的貨物需由本企業加工經營。其中,進口的小麥、玉米需在本廠加工使用;進口的大米需以本企業名義組織銷售。
(三)獲得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的企業要積極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其授權機構組織開展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請、使用情況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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