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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農機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吉峰農機連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吉峰農機”)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于2016年6月28日14:00點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于2016年6月24日以電話和專人送達的方式發出,采取現場會議和電話會議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應參加董事5人,實際參加董事5人。會議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王新明先生主持,經過認真審議,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申請銀行授信的議案》
根據公司整體經營發展需要,公司擬向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蜀漢路支行申請期限為一年,敞口額度不超過人民幣8000萬元的綜合授信業務,并由吉峰農機控股子公司涼山吉峰農機汽車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長王新明先生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本議案經投票表決,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
根據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確定2016年6月28日為授予日,授予122名激勵對象800萬份股票期權。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會另行確定。
董事長王新明先生、副董事長駱峰先生、董事劉波先生系參與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在審議本議案時已回避表決。
本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吉峰農機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獨立董事就此議案已發表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以2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3票回避獲得通過。
特此公告。
吉峰農機連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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