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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機局關于開展2016年度上半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贛農機綜〔2016〕39號
各市、縣(區)農機局(站):
為督促各地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開展2016年度上半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檢查內容
(一)政策落實情況。主要檢查各縣級農機部門是否以縣政府名義印發了農機購置補貼方案;是否建立了補貼申請受理責任制度;是否按要求對申請人提供申請資料進行了合規性審核;人機合影是否符合要求并保存到位;是否及時將應結算的補貼資金結算資料交財政部門等情況。
(二)補貼機具情況。對2015年、2016年補貼機具進行抽查,實地了解補貼申請人信息、補貼機具信息、補貼資金結算情況和補貼機具使用情況等,并如實做好抽查記錄。
(三)信息公開情況。根據農業部和我省有關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要求,檢查公開內容是否完整、公開渠道是否通暢、公開形式是否廣泛有效,公開時間是否及時。是否公布了政策咨詢、投訴舉報電話,并能正常使用;縣級農機部門是否以公告形式公開了上年度享受補貼的農戶信息和政策落實等情況(公告格式見附件);是否建立健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管理規程,了解基層工作人員使用系統的熟練和準確程度。
(四)產品銷售情況。有針對性地抽取部分補貼經銷企業,重點了解補貼機具價格波動、農機購置補貼各項規定執行情況;重點排查經銷企業是否存在代辦補貼手續、參與補貼機具倒賣、以小套大、非補貼機具冒充補貼機具銷售等問題,并如實做好排查記錄。
(五)投訴查處情況。主要檢查各縣級農機部門是否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是否拓寬投訴渠道,通過電話、網絡、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訴;是否對實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做到了有報必查、一查到底;是否對整機和發動機銘牌、合格證、出廠編號等不規范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并報省局。
(六)清理整頓情況。主要是檢查《關于清理整頓違規插手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活動的通知》(贛農機綜〔2016〕36號)精神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農機系統工作人員違規插手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活動自查自糾情況。
二、工作要求
(一)認真督查,不走過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自發文之日開始,至7月中旬結束。各地要結合實際,以問題為導向,認真開展督查,把問題遏制在苗頭狀態。
(二)實地抽查,突出重點。各縣級農機部門要深入田間地頭和農戶家中實地抽查2015年、2016年的補貼機具,重點抽查聯合收割機、大中型拖拉機等,抽查數量不能少于20臺。各設區市也要抽查補貼機具,具體方式和數量自定。
(三)縣級自查,市級督查。本次督查采取縣級自查、市級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各縣級農機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自查,并在7月10日之前將自查情況報送市級農機部門。各設區市可采取面上督導、實地檢查、縣級互查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并在7月20日之前將全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情況報省局。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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