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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稈禁燒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可獲獎補10萬元
記者昨日從合肥市農委獲悉,為加快秸稈機械化還田推廣步伐,全面提升農機化技術在秸稈禁燒中的應用,市農委、市禁燒辦聯合制定了《2016年秸稈禁燒農機作業服務組織發展項目實施細則》。根據該細則,秸稈禁燒期間,符合獎補條件的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將可一次性獲得獎補10萬元。
記者了解到,此次獎補的申報對象為,全市范圍內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農機作業服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申報條件:一是2016年度當年新購聯合收割機、80馬力(含)以上的大型拖拉機6臺(含)以上。所購機具所有權為申報主體擁有,且按照規定在農機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購機資金必須從申報主體基本存款賬戶撥出。二是申報主體本年度內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面積不少于3000畝,與服務對象簽訂作業合同(協議),納入鄉鎮(街道)秸稈禁燒網格化管理。三是申報主體于2016年3月底前在工商部門登記,且已在農機部門備案。
“對符合獎補條件的農機作業服務組織一次性獎補10萬元,市、縣級財政按5:5比例承擔。2016年全市共獎補不超過100個農機作業服務主體。”市農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該項目實施具體程序為:項目儲備、主體申報,鄉鎮審核,縣級確認,市級評審,資金撥付。申報主體需提供資料:秸稈禁燒農機作業服務組織發展項目申請表;購機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拖拉機、收割機行駛證原件和復印件;所在縣域內農機作業面積證明材料(包括作業合同\協議、作業服務農戶花名冊,作業材料須由村、鎮審核蓋章確認);申報主體基本賬戶、支付購機款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新聞來源地址: http://epaper.hf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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