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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6年江蘇省農機補貼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
蘇農機行〔2016〕8號
各市、縣農機主管部門:
《江蘇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一年以來,全省各級農機部門與財政部門密切配合,狠抓關鍵措施落實,確保了農機補貼政策平穩實施。2016年,按照“縮范圍、控定額、促敞開”總體要求,在維持《辦法》操作流程等不變,保障政策連續性與穩定性的基礎上,對補貼機具的品目、補貼額等方面進行調整。為了進一步夯實責任,嚴格監管,切實做好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確責任,細化方案。縣級農機部門要在本級政府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當地的年度農機補貼實施方案,細化崗位職責、工作措施、監管要求等內容;聯合對補貼政策實施進行監管,重點推廣機具種類、補貼對象審核等重要工作事項由集體研究確定。省轄市農機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審核,縣級年度農機補貼實施方案向社會公布后,才能啟動當地的農機補貼實施工作。購機者對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責任;農機產銷企業對其銷售機具的真實性及與該產品檢驗報告所列配置的一致性承擔責任。
二、加強引導,科學調控。要通過政策實施,促進當地農機裝備結構布局優化,提高糧食生產全程和高效設施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全面提升農機化發展質量和效益。有重點、分階段實現政策目標,科學引導購機用機,優先敞開補貼糧食烘干和植保機械。針對我省近幾年連續敞開補貼、拖拉機和收割機多年高位增長、部分農民機手盲目購機導致裝備結構失衡、作業收益下降等新情況,通過調控補貼標準、購機者享受補貼上限、年度補貼辦理截至時間等手段,完善農機敞開補貼機制,促進農機補貼政策常態化實施。縣級農機補貼實施方案要根據今年全省農機補貼辦理截至時間新規定,銜接好農機補貼辦理收尾各項工作。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冊、明白紙、掛圖等形式,積極宣傳補貼政策,公開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投訴咨詢聯系方式、資金規模和使用進度、結算進度、補貼受益對象等政策內容和信息,全面推行陽光政務,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特別要將今年全省農機補貼品目范圍、補貼額調整、購機者享受補貼上限、補貼辦理截至時間安排等事項宣傳到鄉鎮、村。要按照部省兩級關于補貼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建立完善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保障專欄等信息公開載體有效運行,明確專人做好補貼信息發布和維護工作,確保專欄內容及時、準確、完整、規范。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市、縣級農機部門要對投訴集中、“三包”服務不到位、存在不正當競爭、出廠編號及銘牌不規范、虛假宣傳、降低配置、以次充好、價格虛高、申購集中且異常、騙補套補等情況進行重點調查核實。對于違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的生產和經銷企業,市、縣農機部門視調查情況對違規企業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和進一步處理建議報省農機局。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農機生產或經銷企業自行承擔。
五、嚴格考核,確保成效。將農機補貼政策實施延伸績效考核結果作為農機補貼管理工作經費等分配下達的重要依據。要高度重視農機補貼績效管理工作,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量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明確節點要求,安排好年度績效管理考核工作,組織開展階段性督導檢查,做到補貼政策實施和績效考核同安排、同檢查、同落實,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貫穿于補貼政策實施的全過程,實現“目標可量化、工作有標準、考核無盲區、獎懲有依據”的管理目標,確保農機補貼資金安全、廉政風險防控落實。
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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