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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團開展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分類歸檔工作的通知
各師農業(機)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進一步調整優化兵團農機裝備結構、提升農機化作業水平,根據《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機械化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農業部有關要求,我局擬開展2016年兵團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分類歸檔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送條件
1.報送產品必須在《2015-2017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品目范圍》內(詳見附件1);
2.生產企業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企業的注冊資金應在100萬元以上;
3.報送產品必須獲得省級或部級推廣鑒定證書,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應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
4.報送產品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且在有效期內。安全防護和安全警示標志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5.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或市場質量監督抽查中,已列入不合格的產品名單企業不得申報;
6.被農業部及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取消或暫停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產品和企業不得申報。
二、申報時間
第一批: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10日
第二批: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0日
第三批: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20日
由生產企業自愿申報。
三、申報資料
1.生產企業需提交報送產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報告、產品照片(前、后、側方向各1張,機具銘牌特寫1張)、以及生產企業承諾和營業執照,以上材料報送需真實、有效、完整,經蓋章掃描后報送電子版;
2.《2015-2017年兵團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匯總表》填寫信息需真實、有效、完整,不需打印掃描,直接報送excle電子版;
3.以上申報資料通過電子郵件報送至兵團農業局。同時,需致函傳真至我局,確認相關產品信息已報送。
四、相關要求
1.生產企業、產品名稱、機具型號等相關信息須填寫完整準確,須與推廣鑒定證書完全一致。
2.必須如實填寫有關產品信息,確保信息完整準確、真實有效。不填報產品信息者視為自動放棄在兵團的分類歸檔。若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無法正確分類歸檔的,后果自負。對存在弄虛作假,故意填寫虛假信息的,一經發現,取消該企業產品的補貼資格,并由企業承擔一切責任。
3.所有產品材料了報送均采用電子郵件和傳真形式,無需生產企業的來人報送或郵寄紙質材料。
五、其它事宜
申報資料報送至兵團農業局,聯系人:李智勇;聯系電話:0991-2896927;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2017年兵團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品目范圍。2.2015-2017年新疆兵團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匯總表(2016年度)。3.2016年生產企業產品歸檔承諾書。
附件:2016年生產企業產品歸檔承諾書
本生產企業名稱為:
按照通知要求自愿參加此次新疆兵團產品信息分類歸檔,認真核對了報送的產品信息。經確認,我公司生產產品符合此次歸檔要求,報送產品共有個,詳見《2015-2017年新疆兵團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匯總表(2016年度)》。我公司承諾:
1、報送的《2015-2017年新疆兵團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匯總表(2016年度)》產品信息中所屬品目、基本配置及產品參數,均與推廣鑒定報告和產品檢驗報告原件一致;
2、提供的營業執照、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和產品檢驗報告等掃描件材料均與原件一致;
3、提供的所有信息均準確無誤,不存在任何虛假、誤導性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如信息有誤或違反農機購置補貼相關規定,給國家補貼資金和農民利益造成損失的,本企業承擔一切責任,負責追回資金,承擔相應損失,接受相應處罰;
4、對誤歸入補貼額較高檔次的本企業產品,將在歸檔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兵團農機化主管部門,如不報告,可以直接取消本企業所有產品的補貼資質,所引起經濟糾紛和損失由本企業自行承擔。
農機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農機生產企業全稱(加蓋公章):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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