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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印發2014年補貼的電動撒肥機等產品整改意見的通知
海南省農業廳關于印發2014年補貼的電動撒肥機等產品整改意見的通知
瓊農字〔2016〕4號
各市、縣、自治縣農機管理部門,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各有關企業:
在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自查、檢查及政策實施專項督導檢查活動中,發現2014年補貼銷售的電動撒肥機、部分殺蟲燈產品存在虛報價格、虛開銷售發票現象,為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強化管理,經研究提出以下整改意見:
一、重新核算臺州市群歡農業設備開發有限公司的2FXD-20型、2FD-15型和湖北星勝機械有限公司的2FD-3A型電動撒肥機中央補貼額為180元/臺,江西開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KA-BKX-AC型、深圳市富巍盛科技有限公司的FWS-DBL-0-AC型和FWS-SP-4型、深圳市嵩姍科技有限公司的SS-LY-1型、SS-LY-4型、SS-LY-6型6種殺蟲燈產品中央補貼額為100元/臺,各市縣地方累加補貼資金由各市縣自行研究處理。以上5家公司應主動配合我省各級農機管理部門按時做好超標補貼資金清退工作,并指導和監督相關經銷商認真整改虛開發票行為,各級農機主管部門對拒不配合完成核退整改工作的企業將提出進一步處理建議或移交司法處理。
二、省級農機主管部門要會同省農機鑒定推廣站約談相關廠家,通報違規事實及處罰決定,明確整改要求,并組織和指導市縣做好超標補貼資金的限期清退工作。各市縣(農墾)農機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整改工作,組織專人負責,認真統計核對清退金額,約談廠家和經銷商,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督促企業按時將多補資金退回指定帳戶,切實做好多補資金核退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經銷商虛開發票、產品標志標識不規范等問題,要認真分析和總結,采取針對性措施,彌補管理漏洞,堅決扎實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情況形成文字材料于2016年3月30日前報送至省廳農機處,聯系人:陳召,聯系電話:65332905,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省級農機主管部門、省農機鑒定推廣站要以落實整改工作為契機,加強調研和學習,進一步建立完善農機購置補貼各項管理制度,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加大購機補貼產品歸檔審核、補貼產品監管、績效管理等工作力度,對基層農機部門管理及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和指導,切實提高各級農機化管理部門管理能力;與價格監督、技術監督等部門積極溝通,建立聯合檢查機制,多部門聯動,共同做好補貼產品質量監管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依托社會第三方力量建立補貼產品市場價格審核審計的機制,切實加強補貼產品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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