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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關于申報2016年現代農機裝備引進試驗項目的通知
山西省農機局關于申報2016年現代農機裝備引進試驗項目的通知
晉農機財字〔2015〕68號
各市、縣農機局:
根據山西省科技計劃改革管理要求,我局現代農機裝備引進試驗項目整合至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專項(基金)類別中,2016年度作為我省深化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管理改革的過渡期,項目申報仍通過我局系統原有渠道,評審、立項管理按省科技計劃改革后的有關管理辦法執行。
一、支持方向
2016年主要支持項目內容:1.電動農業機械引進試驗;2.丘陵山區適用的小型機具引進試驗;3.大馬力拖拉機配套機具、免耕播種機、深松整地復式作業機械引進試驗;4.馬鈴薯播種、收獲機械引進開發;5.玉米精量播種、玉米植保、聯合收獲等關鍵技術的引進試驗;6.谷子播種及收獲機械引進試驗;7.胡麻機械化施肥播種和收獲裝備引進開發;8.秸稈綜合利用、農產品初加工機械的引進試驗,以及其他農機新技術新裝備的引進試驗項目。
二、實施單位
科研、推廣單位,農機生產企業、農機服務組織等。
三、資金規模及使用方向
項目資金總規模為28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農機裝備引進、改進與優化、新產品試制試驗。全省擬選擇15個左右的引進、改進、開發項目,每個項目補助規模為10-50萬元。
四、申報條件
1.實施單位必須為我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推廣單位和農機生產企業、農機服務組織。
2.實施單位應有相應的科技人員和設施條件。
3.實施單位具有一定的資金自籌能力。
4.鼓勵農機生產企業和農機服務組織與科研院校聯合引進,優先考慮產學研推相結合的項目。
五、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需按要求填報《山西省現代農機裝備引進試驗項目申報書》(見附表)。
2.與實施項目相關的資料。
3.聯合實施項目須提供聯合實施單位合作協議(復印件),并在本協議中明確主持單位、參加單位的責任。
4.項目實施時間為2016年1月—2016年12月。
各市農機局接文后,要立即組織各縣(市、區)農機部門及相關單位申報項目。要按照項目指南和項目申報書的要求對申報項目進行篩選、匯總,務于2016年1月20日前以市農機局統一行文上報省農機局財務處,同時報送電子版。過期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昕 李曉寧
電話:0351-4110804
山西省農機局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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