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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農場:農村農業發展新方向
城鎮化進程中,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流向城市。務農人口逐漸減少,農業何以為繼?
這個問題于農業大省的湖南而言,尤為迫切。6月26日,省政協召開雙周協商會,與省政府有關部門就未來湖南農村農業發展進行協商探討,焦點匯聚于近年來我國出現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
【詞解】
什么是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翻譯于“The family farm”,是起源于歐美的舶來名詞。
20世紀以來,美國家庭農場在數量上上升至89%,擁有全美81%的耕地面積、83%的谷物收獲量、77%的農場銷售額。如今,家庭農場已成為美國、法國、日本等發達國家農業集約化機械化發展重要載體之一。
有別于自給自足的小農經營,家庭農場主要特征在于: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較之兼業農民和各種短期承包經營行為更具長期穩定性,經過工商注冊登記,并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
2013年,“家庭農場”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出現,文件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近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共有家庭農場87.7萬個,經營耕地面積達到1.76億畝,占全國承包耕地面積的13.4%。去年,原湖南省農業廳也出臺了《關于發展家庭農場的指導意見》,內含一系列相關支持、保障措施。
在協商會上,省政協委員和相關專家學者們一致認為:家庭農場符合新型城鎮化和現代農業化發展的趨勢,能有效提升農業生產集約化、機械化水平,增強其市場博弈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現狀】
湖南家庭農場尚處于起步階段
去年9月至今年5月,致公黨省委組織調研組先后赴張家界、自治州、懷化、岳陽、長沙等市縣區,以及上海的崇明、松江等地進行了實地調研。
調研組發現,我省的家庭農場尚處于起步階段,同上海、浙江等省份相比,還存在較大的差距。據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家庭農場有5300家。而上海僅松江區就組建了1206個家庭農場,經營面積占糧食面積80%。
調研組認為,我省家庭農場在發展過程中存在很多具體的制約因素:一方面,全省各市州沒有建立發展家庭農場的組織機構與工作機制,沒有明確家庭農場的管理主體,對發展家庭農場宣傳也較為滯后,許多有條件成立家庭農場的農民不了解相關政策,登記注冊數量較少。
另一方面,土地流轉成為制約家庭農場發展的**大瓶頸。目前,我省土地確權登記頒證還處于推進階段,土地評估、定價、交易、信息體系不完善,土地流轉糾紛調解處理機制不夠健全。很多土地流轉期限短、糾紛多、不穩定,相當一部分農民甚至抱著“寧可拋荒不可失地”的傳統觀念,拒絕參與流轉。
此外,還存在著基礎設施建設不足,金融、技術等服務滯后,農場主專業素質亟待提高等一系列發展瓶頸。
【觀點】
借鑒上海加快試點步伐
省政協委員、省經濟地理研究所副所長王義高
開展好相關認證、注冊,使真正有經驗、懂技術、會管理的專業農戶成為發展家庭農場的主力軍。對于注冊登記并具備一定規模的家庭農場給予相應的財政補助支持,激發農戶發展家庭農場的積極性。
加快試點步伐。根據我省特點,圍繞州市優先扶持一部分適度規模、都市型家庭農場,解決好城市的供需關系,再逐步推進生產商品糧和經濟作物的大規模的區域性家庭農場。
土地整理與土地流轉相結合
省政協委員、湖南農大教授徐慶國
當前,突破土地瓶頸**緊要的就是加快土地確權頒證的落實,為土地流轉奠定基礎。在土地確權頒證工作中,可以制訂政策措施,鼓勵支持農戶承包土地實行“互換并塊”,“小塊并大塊”。同時,結合土地整理、水利等公用設施建設等涉農項目,積極推廣湖南桂陽縣近3年的成功經驗,在群眾自愿基礎上,將農民各自分散的農田進行認定后整合成大田,由鄉鎮、村組以“數字”的形式分配到戶、統**流轉,農戶按照自己承包責任田的“數字”大小來享受土地出租收益。
加大對家庭農場培訓服務
省政協委員、張家界市副市長向佐誼
加強綜合培訓,鼓勵家庭農場主通過多種形式參加中高等職業教育,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農民技術職稱。
將家庭農場主納入新型職業農民、農村實用人才、“陽光工程”等培育計劃,鼓勵大中專院校、科研單位承擔培訓,為家庭農場發展提供公益性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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