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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憂思錄——當前我國耕地保護“三問”
6月25日是全國土地日。確保耕地占補平衡、有序推動土地流轉以及穩妥開展農村土地改革試點,是當前我國土地問題的核心,也是我國耕地保護面臨的三大挑戰,更是全社會應該重視和思考的問題。
廠房水庫“變耕地”:占補平衡“失衡”知多少
在一處復墾耕地上,石階、水渠等農田水利配套設施較為完善,看起來是塊標準農田。但莊稼長勢很差,洋芋、小蔥、芋頭、土豆都打著蔫兒。村民告訴記者,雖然這塊復墾耕地路渠溝修得很好,符合復耕標準,可實際上沒水源,根本不適合耕作。
這是記者近日在重慶某地采訪時發現的情況。重慶市占補平衡工作,在全國都屬規范,建設用地一律先補后占。然而“占優補劣”仍然未免。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耕地特別是優質耕地減少勢頭未減。據北京師范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趙燁核查,1997年到2010年非農建設占用耕地2746.5萬畝,相當于半個海南省版圖,而且大都是優質耕地。
為彌補建設占地缺口,我國要求占補平衡,“占多少,墾多少”。這項政策總體上有助于確保我國耕地保有量。然而新增耕地大多“看起來很美”。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土地研究所研究員劉康調查發現,不少省份耕地資源越來越少,占補平衡越來越難,結果就占水補旱、占優補劣。調查顯示,我國每年占用耕地約一半是水田,而補充水田不到兩成。
“按國家標準,保亭縣一畝水田耕地開墾費4000元左右,如果通過土地整理達到同樣優質的水田,大約在2萬元至3萬元,差價需要縣級財政墊資。”海南省保亭縣國土局局長吳雄說,國家及省級政府加大財政傾斜力度,地方才補得起。
據2015年第1號國家土地督察公告,對56個城市例行督察發現,47個市1215個項目未按規定數量質量要求補充耕地或未按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涉及面積15.3萬畝;45個市將現狀為住房、工廠、水庫水面等認定為耕地,涉及面積10.74萬畝。
“八成以上被督察城市出現用建設用地補充耕地現象,是典型的以次充好、占優補劣,可見占補平衡政策扭曲嚴重。”中國社科院農村所研究員李國祥說。
良田“變草原”:土地流轉“流失”知多少
苜蓿,草根系發達、耐旱,有強勁的固氮能力,可以疏松土壤,提高土壤有機質。中國農科院研究統計,種植苜蓿可以改造中低產田,畝均可增產20公斤糧食,中產田可增產10公斤糧食。怪現象是中部省區“良田種牧草”。
“與中國其他地區種苜蓿用貧瘠土地、沙地、山坡地種植的情況不一樣,我們是用從農民手里流轉良田來種植苜蓿,品質好、產量高。”一家草業公司在網上公開宣稱。
安徽北部某縣,**大的土地流轉項目就是苜蓿種植,流轉規模達10萬畝,為當地引進奶牛養殖供草。記者看到,原本種植小麥、玉米的大片耕地種上青青苜蓿,恍若草原甚是壯觀。當地干部表示要“打造內陸大草原”。
無獨有偶。在安徽另一農業大縣,流轉的土地絕大部分都用來種養花卉苗木了。安徽農業大學教授胡承霖認為,工商資本下鄉,土地流轉變流失,“非糧化”傾向令人擔憂。“目前土地流轉用途上只有原則性規定,如不改變農地用途。但如何控制糧食和經濟作物比重,缺乏細則。種糧回報率肯定不如種經濟作物。長遠看,糧食安全存在隱患。”
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說,改造傳統農業、發展現代農業,工商資本進入農業是必要的,也是鼓勵和歡迎的。但工商企業進入農業,應主要在產前產中產后提供服務和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把一般種養環節留給農民,不一定都要大面積直接租種農戶承包地,尤其不能觸碰土地“非農化”底線。“老板下鄉,應是帶動老鄉,而不是代替老鄉。”
把村莊都買下來:農地改革“絕不能改”知多少
中部某縣,2014年開始,一家從事農業種植的私營企業主開始在全縣實施一項大計劃:花錢購置村民年久失修的老宅。這位企業主告訴記者,目前已經購置了兩個村莊的民宅,未來要把全縣自然環境較好且有其種植基地的村莊民宅都買下來。
按現行法律法規,別說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民宅基地,就是鄰村居民也不能跨村購買宅基地。在中央批準的33個農村土地改革試點,規定仍然有效。
“試點行政區域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權作為進城落戶條件,宅基地退出實行自愿有償,轉讓僅限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防止城里人到農村買地建房,導致‘逆城市化’。”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匯報33個改革試點風險防控時說。
城市土地國有,城郊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是憲法規定,是依憲改革的底線。要購買全縣村莊民宅的那位企業主表示,改造后,這些村莊將形成與種植基地銜接的“農業生態旅游產業鏈”,城里人可以在基地以會員方式租種,公司雇人負責種植。城市會員每年來度假,住在公司購置的民宅里“體驗田園之樂”。自己是和一戶一戶農民簽訂的買賣協議,地方政府支持。“把農民搬離出老宅,既改善農民生活,又盤活農民閑置資產,一舉兩得。”
“土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又是改革難點之一,涉及重大利益調整、相關法律修改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完善。”姜大明說,必須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
記者采訪看到,不少資本進入農村是從事農業規模經營。但“圈地者”并非少數。安徽淮南一位農業企業負責人說,他周圍不少做地產或商貿的朋友都在念“農村包地經”:“現在進去,租金成本低而且有補貼,未來這些地一旦升值賺得更多。”
一位原來從事肥料營銷的經營者坦言,已下鄉承包600多畝地。“以時間換空間”:承包期是20年,到期農民早不種地了,早離鄉了。自己會成為“中國第一批農場主”。
“對改變土地公有制性質的主張,要旗幟鮮明加以反對;對借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實的行為,要依法查處、重典問責;對在改革中發生損害農村權益的情況,要及時制止堅決糾正。”姜大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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