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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暫停福建省福鑫機械等兩家企業農機補貼資格的通知
關于暫停福建省安溪縣福鑫機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農機產〔2015〕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機(農業、農牧)局(廳、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2014年8月,農業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2014年農機購置產品補貼額調整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農辦機〔2015〕18號),同意對57家企業的77個產品歸檔參數進行調整,相應調低19家企業的31個產品的中央財政資金**高補貼額,并要求涉及補貼額調低的19家企業負責將調整前補貼額和調整后補貼額的差額部分退回。多數企業按規定退回了補貼資金,但湖南、湖北等省農機化主管部門反映,福建省安溪縣福鑫機械有限公司、福建佳友茶葉機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根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規定,經研究,我司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暫停上述2家企業所有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請各省按規定程序執行。暫停期間,無論是以試用、分期付款,還是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上述企業產品,一律不得享受補貼。對2014年參與上述2家企業相關產品銷售的補貼經銷商,請湖南、湖北等省農機化主管部門組織調查并按規定處理。
上述2家企業應將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暫停事宜及時告知廣大農民群眾和補貼機具經銷企業,并按農辦機〔2015〕18號文件要求退回補貼資金,有關退款事宜和進展情況請及時向相關省農機化主管部門報告。我司將根據相關省農機化主管部門反饋的相關企業退款等情況,適時研究作出**終處理決定。
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2015年6月12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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