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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農機補貼產品產銷企業操作貴州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重要提醒
關于農機補貼產品產銷企業操作貴州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重要提醒
各農機補貼產品生產企業:
為切實做好貴州省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現就《關于做好貴州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有關工作的通知》(黔農辦發〔2015〕174號,以下簡稱“通知”)作如下重要提醒:
1.需進行補貼系統操作的生產企業。由于“通知”所涉及的是第一批補貼產品,生產企業可在“貴州農業信息網——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中查詢《貴州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第一批)》,從而得知本企業是否應在第一批次中進行操作。
2.圖片規定。生產企業上傳的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要使用jpg格式,圖片大小不超過200kb。
3.關于經銷商的確定。根據《貴州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黔農發〔2015〕70號)要求,生產企業自主設定2015-2017年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資質條件,自主確定經銷商,故生產企業應自行通知經銷商進行注冊、自行把關經銷商資質條件、自行公布經銷商名單,且對所確定經銷商的真實性負責。若經銷商在補貼系統中提供虛假資料進行注冊的,省農委將根據有關規定取消經銷商資格和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補貼資格。
4.關于經銷商注冊。《貴州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規定補貼對象在省域內自主購機,即表明不能在省外購機。經銷商僅限于在貴州省內進行工商登記的,故外省的產銷企業不能通過補貼系統注冊成補貼產品經銷商。若外省產銷企業進行惡意注冊,導致補貼對象無法享受補貼的,省農委將按照農機購置補貼相關規定進行嚴處,后果由生產企業承擔。
5.補貼系統操作方法。生產企業操作補貼系統的方法詳見附件。
6.相互轉告。“通知”將登記農機補貼產品生產企業基本信息、發布生產企業用戶信息、完善生產企業及其補貼產品信息、注冊經銷商、授權經銷商等事宜一一明確,貴州省農委不再對補貼系統單一操作環節發布通知,請生產企業相互轉告“通知”內容。
貴州省農業委員會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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