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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農業保險浙江分公司農機綜合保險業務操作規程與方案
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關于轉發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農業機械綜合保險業務操作規程與方案的通知
浙農機〔2015〕2號
各市、縣(市、區)農機管理站(局、處):
現將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修訂的農業機械綜合保險相關業務操作規程、保險方案轉發給你們,請各地按照《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關于落實農機保險協議做好農業機械保險工作的通知》(浙農機〔2014〕11號)要求,進一步深化雙方合作,加強指導服務,努力擴大保險覆蓋面,加快推進農業機械綜合保險工作。
聯系人及電話:梁雁,0571-86757982(省農機局);徐英,0571-28112891(安信農保)。
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5年1月15日
農業機械綜合保險的操作規程
一、保險模式
保險機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同時,依托政府部門,建立健全保險機構基層服務網絡體系,開展承保、查勘定損和理賠等服務。
二、相關規定
(一)承保范圍
獲得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各類農業機械,符合規定的駕駛操作和隨機輔助作業人員,保險農業機械使用操作過程中所致的第三者傷害和損失,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農保”)依法應當承擔的人身和財產賠償責任可以作為本保險標的。園林綠化、市政工程和建筑施工單位使用的拖拉機、隨主機配套使用的農機具,不屬于本保險標的。
(二)適用條款
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農業機械綜合保險條款(浙江版)。
(三)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1.農業機械損失保險。保險農業機械在合法操作人員的管理、使用過程中,發生適用條款中列明原因的農機事故和損失時,保險人按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2.駕駛操作和隨機輔助作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間內,符合規定的駕駛操作人員在駕駛操作保險農業機械的過程中發生人身意外事故,所致駕駛操作和隨機輔助作業人員遭受身體傷殘或身故的,包括發生的搶救和治療費用,保險人按本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醫療費用須符合當地政府頒布的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規定。若被保險人從其他社會福利機構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或依任何醫療保險取得補償,本公司僅給付剩余的部分。
3.第三者責任保險。保險期間內,符合規定的駕駛操作人員在駕駛操作保險農業機械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①不屬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保險的農業機械,保險人在本合同約定的分項賠償限額以內給予賠償。
②屬于“交強險”保險的農業機械,保險人在本合同約定的分項賠償限額以內,對超過“交強險”的各分項賠償限額以上的部分給予賠償。
(四)免賠額及免賠率
免賠額: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為500元,即損失在500元以內的保險公司將不予賠付,損失超過500元的保險公司每次事故扣除500元后賠付。
免賠率:(一)負全部責任或單方事故責任的或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損失,被保險人無法找到第三方的,免賠率為10%;
(二)負主要責任的免賠率為8%;
(三)負同等責任的免賠率為5%;
(四)負次要責任或一定事故責任的免賠率均為3%;
(五)保險責任列明的自然災害引起事故損失的不實行免賠率。
(五)保險內容
設置以下產品機型:農用拖拉機(14.7KW以下)、農用拖拉機(14.7KW以上)、聯合收割機(全喂入)、聯合收割機(半喂入)、插秧機(四輪乘坐式)、烘干機及手扶拖拉機、插秧機(手扶式、獨輪乘坐式)、微耕機、茶葉加工機、飼料(草)加工機、修剪機、小型耕作機等機械。
有以下四類險種可供選擇:①農業機械損失保險;②駕駛操作和隨機輔助作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③第三者責任保險;④附加機損自燃險,同一機型可在對應的險種中按不同保額選擇投保,如:①+②,①+③,②+③,①+②+③,但不能選擇單一險種投保,烘干機投保機損險時應與附加自燃險一起投保,不得單獨投保(詳見附件2)。
(六)保險方式
按對應的機型可自由選擇不同的險種和保險金額進行投保,繳費后按投保時約定的日期生效。
(七)保險承辦機構
農業機械綜合保險業務由安信農保浙江分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承辦。
(八)保險服務點
在安信農保授權范圍內,基層農技(農機)推廣部門、農機生產企業、農機經銷商等可以協助辦理相關承保和理賠手續。
(九)保險期限
保險期為一年。
(十)保險費結算
1.有財政補貼的,農戶自繳部分先由農戶繳納,補貼部分按政府規定辦理結算;2.無財政補貼的,保費由農戶全額承擔;3.由農機生產企業、經銷商贈送保險的,由生產企業、經銷商支付相應保費。
三、承保流程
(一)說明與告知
保險機構在辦理投保時,應將保險條款內容告知投保人(購機戶),主要包括:保險責任、各項賠償限額、責任免除、投保人義務、被保險人義務、賠償處理(報案電話、理賠流程)等內容。對其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內容應著重介紹,并告知投保人在《農業機械綜合保險投保告知單》上簽字/簽章(詳見附件3)。投保人簽章后告知單應保管并整理好再交由安信農保歸檔。
(二)投保
1.投保單:投保人應填寫《農業機械綜合保險投保單》并簽字、蓋章。
2.投保資料:投保人投保農業機械時應該提供以下資料:
①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提供行駛證、投保人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影像件等相關資料。
②其他農業機械(含未注冊登記的手扶式拖拉機):提供投保人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影像件)、機具銘牌照片(或機體鋼印拓印膜),確保機具****性。
3.保險服務點代辦:保險服務點代為辦理保險手續時應將上述投保資料收集并整理、保管好交給安信農保受理、審核、存檔。
4.臺帳:臺帳信息包括:投保人、相關證件號、機具型號、機具出廠編號、投保人聯系電話等(詳見附件4)。
(三)保險單生成
根據投保單相關信息及時錄入系統,在錄入系統時,應輸入正確的農業機械相關信息,信息錄入系統并繳費后才能生成有效保單。
四、理賠服務
(一)報案
投保人在保險標的遇到農機事故或自然災害損失時,按以下兩種方式報案:
方式一:如與當地農機管理部門有約定的,投保人向所在地農機管理部門先行報案,待農機部門確定屬于保險責任后再向保險公司報案;
方式二:投保人向安信農保全國統一報案電話4008060606報案,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將相關信息及時告知農機管理部門。
投保人因特殊情形不能直接報案的,可以由他人報案,但需說明原因。
(二)調度
報案中心接報案后,應詢問出險人員的一些基本信息(投保人姓名、機型、出廠編號、機架號或保險單號)及(出險時間、地點、受損情況)等信息,然后根據就近原則立即通知出險地理賠查勘人員,查勘人員應在第**時間趕赴現場,并告知當地農機管理部門或按約定委托當地農機管理部門查勘。
(三)查勘定損
1.由當地農機管理部門負責查勘的,對事故責任明確、屬于保險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定損人員直接定損;
2.由保險公司自行現場查勘定損的,應告知當地農機管理部門協助處理。
查勘人員查勘時應對事情經過、出險農機具識別信息、駕駛人員、出險原因和涉及的損失進行詳細記錄,并按要求拍攝現場照片,認真做好查勘記錄。同時告知報案人索賠須知和操作流程。
(四)核損核價
由農機管理部門處理定損的案件,由安信農保核賠人員進行審核,但授權范圍內的定損結果,不因核損人員的異議而更改,只作為考核和日后定損的參考依據。
機損更換配件單價金額超500元以上的需報安信農保報價中心核價,以便建立、完善配件和工時數據庫。安信農保報價中心電話:0571-28115015
(五)單證收集
安信農保浙江分公司農機案件電子理賠單證發送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安信農保浙江分公司農機案件紙質理賠單證郵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50號4樓安信農業保險浙江分公司農險部。
1.安信農保事故查勘人員應及時收取保戶的理賠資料(盡可能在查勘定損過程中收集)。
2.被保險人可以選擇上門或郵寄方式將理賠單證交至當地農機管理部門或受委托的保險代理點或安信農保的分支機構。安信農保收到單證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理賠單證掃描至理賠系統,相關紙質單證可每月集中郵寄。安信農保理賠人員應積極做好保戶的承保、理賠等咨詢服務。
索賠單證需及時收集,缺少的應一次性通知客戶提供。索賠基本單證包括:
1.索賠申請書;
2.被保險人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或影像件;
3.駕駛證、操作證復印件或影像件;
4.定損單;
5.修理發票及修理清單原件或原件的影像件;
6.農機站或村委及鄉鎮相關受損證明原件(附件5)。
其它單證:
1.涉及駕駛員和隨車作業人員人身傷亡事故的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歷卡、出院小結、醫療費發票及清單、傷殘鑒定、戶籍注銷證明、火化證明、死亡通知書等原始憑證。
2.涉及第三者人身傷亡事故的還需提供: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和誤工人員收入證明等原始憑證。
(六)理算
安信農保理算人員應結合農業機械綜合保險條款(浙江版)及相關理算時效和工作要求優先進行理算,核賠人員及時進行核賠結案。
(七)賠付
安信農保核賠通過后財務人員根據規定,在1個工作日內將賠款直接支付給被保險人或保單第一受益人。如需保險公司直接賠付給第三者的,還需要簽署直接賠付協議書。
(八)服務團隊
安信農保設立項目服務團隊,投保人、農機生產企業、農機經銷商等人員均可向項目服務組人員詢問農機保險的承保、理賠等相關事宜(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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