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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5年-2017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的通知
天津市農機辦關于印發天津市2015年-2017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的通知
津農機管〔2014〕117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做好《天津市2015年-2017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的申報工作,按照《天津市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我辦制定了《天津市2015年-2017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請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認真準備相關申報要件,于11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上報我辦。
天津市農機辦
2014年11月7日
《天津市2015年-2017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
為推動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農機辦、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印發的《天津市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制定《天津市2015年-2017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申報指南。請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按照指南要求,開展申報工作。
一、目錄產品申報范圍
耕整地機械、田間管理機械、種植施肥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農用搬運機械等十一大類,具體小類、品目詳見附件1(天津市2015年-2017年支持推廣目錄產品申報范圍)。
已納入國家支持推廣目錄申報范圍的產品,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企業資質及產品申報條件
(一)企業資質
1.在國內注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
2.企業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
3.2012年-2014年期間無產品質量投訴或投訴已妥善處理;在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中,無產品列入質量較差產品名單;被農業部及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取消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產品或企業不得申報。
(二)產品申報條件
1.在天津市范圍內具有良好的市場需求,具體申報范圍見附件1(天津市2015年-2017年支持推廣目錄產品申報范圍)。
2.已獲得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證書有效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
三、申報材料要件要求
申報企業按產品型號分別將紙質申報材料裝訂成冊(訂書釘即可),每種型號產品裝訂一冊,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將多個產品的材料合訂成冊。所有的復印件材料用A4紙復印,字跡清晰、容易辨認,并需加蓋企業印章。所有的電子版文件請刻錄在同一張光盤上,按照型號分別建立文件夾保存。
1.申報書及word電子版文件(見附件2);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4.產品彩色照片(6寸3張,前、后、側方向各1張,粘貼在一張A4紙上)及照片電子版(*.jpg格式);
5.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復印件;
6.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復印件;
7.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證書及其附件復印件;
8.使用說明書。
四、申報受理機構及時間
(一)受理機構:天津市農機辦裝備管理處(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白堤路科研東路8-B1-3,郵政編碼:300192)
聯系人:王全興,電話:022-87895311
(二)受理時間:2014年11月30日前
(三)受理方式:申報材料由申報企業郵寄或送達,郵寄時間以寄送日郵戳為準。
附件:1.天津市2015年-2017年支持推廣目錄產品申報范圍2.天津市2015年-2017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書
天津市農機辦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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