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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關于開展微耕機產品質量調查的通知
桂農機科〔2014〕21號
各市農機局(農委),有關縣農機局,廣西農機鑒定站、農機化技術推廣總站:
為深入掌握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用微耕機產品質量,強化微耕機產品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微耕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4〕14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我局制定了微耕機產品質量調查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14年8月26日
2014年廣西微耕機產品質量調查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微耕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農機化發展實際,為更好地掌握全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在用微耕機產品質量狀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強化微耕機產品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調查對象
本次質量調查對象為廣西區域內享受購機補貼政策的微耕機產品。
二、調查內容
產品的安全性、適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務狀況,具體見附件。
三、調查區域
38個縣(市、區):武鳴縣、上林縣、鹿寨縣、柳城縣、融水縣、恭城縣、全州縣、龍勝縣、臨桂縣、蒼梧縣、藤縣、合浦縣、防城區、欽南區、浦北縣、靈山縣、桂平市、平南縣、玉州區、博白縣、興業縣、容縣、田陽縣、田林縣、德保縣、平果縣、凌云縣、宜州市、環江縣、巴馬縣、興賓區、象州縣、金秀縣、大新縣、天等縣、龍州縣、八步區、昭平縣。
四、調查樣本
每個縣(市、區)抽取在用機具不低于100臺,從歷年享受購機補貼政策的微耕機用戶中抽取,樣機抽取比例見調查樣機抽取比例分配表(見附件):
調查樣本要優先選取發生過投訴和傷害事故的用戶,調查造成傷害事故的原因和處理情況,收集因產品質量安全引發人身、財產事故和損失資料。
調查須見人見機。
五、進度要求
8月底前,發布實施方案;
9月20日前,完成對參與調查人員的培訓,發放質量調查證件;
10月20日前,完成實地調查工作;
10月30日前,縣(市、區)將調查報告報送自治區質量調查辦公室。
六、組織實施
(一)我局成立2014年微耕機質量調查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區微耕機質量調查工作。組長:江垣德,副組長:廖樹鋒、莫榮旭、葉長青,成員:趙奔、吳英滿、楊易、趙德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廣西農機鑒定站(農機質量投訴監督站),葉長青兼辦公室主任,鑒定站有關同志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具體指導和日常聯絡、質量檢驗、調查數據匯總,編寫自治區調查報告。聯系人:趙奔,吳英滿,聯系電話(傳真):0771-3112041,郵編:530001,地址:南寧市安吉大道19號,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各市農機局(農委)要做好所轄有關縣(市、區)質量調查的協調、指導工作。有關縣(市、區)農機局要組織農機質量投訴監督站按質量調查要求,組織開展進行實地調查、填寫調查問卷、匯總調查數據、撰寫調查報告。調查人員應嚴格按調查問卷內容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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