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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贛府發﹝2014﹞22號
各市、縣(區)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加快我省農業機械化發展,推動農機工業振興,推進農業現代化,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0]22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提升農業生產裝備水平
(一)優化農機裝備結構。繼續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機購置補貼制度,在確保農機裝備總量增長的同時,優化區域布局,改善農機結構,加大高新技術、新型農機裝備的補貼力度。在水稻主產區,重點支持和發展適合我省農業生產特點的多功能、高效能作業機具,提高配套比和利用率。在丘陵山區,加快示范推廣輕便耐用、經濟實惠、低耗能中小型耕種收機械,推進丘陵山區主要農作物和特色農產品生產機械化。推動全省農業機械化由數量增長型向質量、技術水平提高型轉變。力爭到2015年,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超過65%,水稻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70%,其他特色產業機械化水平明顯提升;2020年,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超過70%,水稻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75%以上。
(二)提高糧油生產關建環節機械化水平。大力推進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加快提升油菜生產關鍵環節的機械化水平。水稻主攻標準化育秧和機插秧,重點推廣應用流水線播種、規模化育秧,推進標準化育秧工廠建設,實現手工育秧向機械化育秧、一家一戶育秧向商品化集中供秧轉變;大力推廣水稻機械化插秧技術,擴大應用范圍;加快構建水稻生產機械化服務產業鏈,積極推進機插、機收訂單作業和跨區作業,走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和市場化發展路子。油菜重點推廣應用免(少)耕直播開溝技術,普及機開溝作業,促進油菜種植擴面提效。
(三)拓展農業機械化覆蓋范圍。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由農業生產產中向產前、產后延伸,由種植業向林果業、畜牧養殖業、漁業、農產品初加工、飼料加工等各領域拓展,積極引進、開發、推廣新型機具,逐步實現農村經濟各領域機械化生產全覆蓋,推動農村各業持續發展,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增加農民收入。
二、大力推進農機社會化服務
(四)培育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主體。扶持農機戶發展成為農機專業戶,引導農機戶和農戶采取帶機具、土地、資金、技術入社等多種方式創建農機合作社等服務實體。支持有實力的農機專業合作社加強“二庫二間一室”(機庫、配件庫、維修車間、烘干車間和培訓教室)建設;鼓勵農機專業合作社流轉承包土地,開展包括糧食烘干、農產品加工等在內的“一條龍”農機作業服務項目;鼓勵各地將農機專業合作社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成為既提供農機作業服務又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市場主體。積極推動農機服務主體開展橫向聯合與縱向協作,成立農機合作社聯社、股份制作業公司、區域性農機服務中心、農機租賃公司等。“十二五”期間,在全省建立100家設施完備、功能齊全、特色鮮明的省級農機專業合作示范社。
(五)構建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以農機戶為基礎,農機服務組織為主體,農機中介服務為紐帶,農機作業、維修、供應、中介、租賃服務為主要內容,政府支持服務為保障,建立起“覆蓋全程、服務全面,機制靈活、運轉高效,綜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新型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培育農機作業市場,將機耕、機插、機植保、機收、機烘干“五統一農機作業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范圍,鼓勵各類農機服務市場主體為其他農業生產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高質量的作業服務。
三、加強農機公共服務能力建設
(六)建立農機化示范區。結合“百縣百園”建設工程,建立和完善不同層次、不同區域、不同耕作制度和不同作物的農業機械化新技術示范區。鼓勵農機生產企業、銷售企業、農機大戶和農機服務組織建立農業機械化新技術示范點。到2015年,在全省建設20個省級農業機械化示范區,并逐步擴大范圍,整合現代農業、農機購置補貼、農業綜合開發等資金,依托新型經營主體通過農機作業社會化服務方式,力爭在示范區實現農業生產耕、種、收全程機械化,為全省農機化發展提供樣板。
(七)培育農機維修市場。以等級農機維修點為基礎,以農機合作社維修間和農機企業“三包”服務網點為重點,以區域性農機維修中心為方向,以“以獎代補”的方式,加大農機維修服務中心建設扶持力度,在全省構建“布局合理、服務規范、便捷高效”的農機維修服務網絡,為廣大農機用戶提供及時、周到、優質的服務,解決農機“看病難”。
(八)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將農機專業合作社建設維修車間、烘干車間、農機具停放場庫棚等納入農業和農村基礎建設的重要內容,涉及用地按照農業生產用地手續辦理,解決農機“住房難”。將機耕道路納入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高標準農田、農村土地整治工程,統一規劃實施,提高農機作業效率,解決農機“出行難”。
(九)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管體系。全面貫徹國務院《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對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支持保障,推進農機安全監理隊伍規范化建設,全面履行行政執法職能。加大農機安全監理設施裝備建設投入,全面提高農機安全監理水平。認真開展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安全技術檢驗、駕駛證申領及審驗、事故處理、安全檢查、宣傳教育等監督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農業機械免費管理制度,提高農業機械登記率、檢驗率及駕駛人持證率,讓廣大農機手作業安心、賺錢放心、回家舒心。認真抓好農機保險工作,探索建設農機安全互助保險機制,調動農機手參保積極性,解決其后顧之憂。扎實推進“平安農機”創建活動,構建農機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廣大農民生命財產安全。
(十)健全農業機械質量監督體系。加強農機試驗鑒定和質量認證工作,嚴格執行相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加強相應地方性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工作,強化對農機產品質量、作業質量、維修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扶持建立1-2家省級農業機械重點實驗室和試驗基地建設,全面提升農業機械鑒定、檢測和監督能力。按照先進性、適用性、可靠性、安全性要求,進一步完善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制度,對重點推廣的農機產品依法進行質量跟蹤調查并公布調查結果。開展農民滿意農機產品調查評選活動。做好農機質量投訴處理工作,督促農機生產企業提升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水平。依法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農機產品的質量監管,加大對私自改裝農業機械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機產品等坑農害農行為。逐步建立農機報廢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舊及高耗能農業機械。
(十一)加強農機實用人才隊伍建設。按照“政策扶持、多元投入、按需施教、注重實效”的原則,切實加強農機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結合陽光工程等各類農民培訓項目,組織實施農機手培訓工程,重點對農機手開展操作、機具保養、維修技能等培訓,全面提高農機手使用農業機械以及應用農業生產技術的基本素質。培養造就一大批既精通農機駕駛、維修技術,又懂農業、農藝栽培技術的新型農機手。充分利用高等院校、農機企業等各類培訓資源,重點加強農機合作社等農機服務組織領頭人的培訓,使之成為既懂生產又善管理的新型農機職業經理人。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人員等扎根農村、投身農機化,為農機社會化服務提供人才支撐。
四、振興農機工業
(十二)推進農機產業集聚發展。全省重點建設2-3個農機產業園,制定優惠政策,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完善配套基礎設施,積極吸引國內外著名農機企業到我省投資建廠、合資合作,提升現代農業機械制造水平。選擇一批重大農機項目,重點推介,以項目招商重點引進水稻插秧機、自走履帶式聯合收割機、大中型拖拉機、糧食烘干機、保鮮及冷凍儲藏設備、茶葉加工設備等國內外骨干龍頭農機企業、農機零部件配套企業整體搬遷入園,推動我省農機產業集聚發展。入園重大農機工業項目建設納入省重大產業項目綠色通道,其建設用地盡量使用存量土地,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經省重大項目調度會調度后,在省預留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中優先安排。鼓勵省內企業采取聯合、引進、改造、股權轉讓等方式,與國內外農機大企業大集團合資合作,做大做強本省農機企業。
(十三)推進農機工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加快資源整合,強化資金、用工、用電等各類生產要素保障,引導推動各類要素重點集聚,協調解決農機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困難,培育壯大一批骨干企業,提高我省農機產業的市場競爭力。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支持中小型農機企業向“專、精、特、新”的方向發展,培育一批具有比較優勢的零部件企業,實現規模生產,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鼓勵、支持我省農機企業、高等院校、科研設計單位等按照自愿原則成農機行業協會,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搭建政企、企校等互動平臺,推動我省農機工業協作配套、技術創新,促進產業做大做強。
(十四)構建現代農機流通體系。鼓勵農機生產企業與專業農機流通企業相結合,建立新型農機營銷網絡。實施農機流通服務品牌工程,發展連鎖經營,培育一批輻射面廣、服務質量好的大型農機流通企業、品牌農機店和區域性農機市場或超市,確保每縣有一個能滿足農戶需要的農機銷售網點。強化農機零配件供應,利用農機維修網點、農機專業合作社、農資超市等渠道,推行送貨上門、服務到田間等銷售服務模式。建立農機產品售后服務體系和信息服務平臺,依托重點生產企業、專業流通企業建立售后服務中心,提高服務能力。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機技術試驗示范推廣、示范區建設、農機維修、農機服務組織培育、農機安全生產等支持力度,促進農業機械化全面發展。繼續加大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規模,合理確定補貼資金規模,并向產糧大縣,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傾斜。集中育秧補助資金要向水稻機插育秧傾斜,補助標準要高于常規育秧;要加大對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扶持力度,省級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資金要加大對農機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支持力度;確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落實小微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購買農機免收牌證等農機安全監理費的政策,支持其開展農機免費管理試點工作;鼓勵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開展農機保險。省、市各項支持科技創新工業發展專項資金要向農機工業傾斜,重點支持關鍵技術開發、重點產品研制和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充分利用小微型企業扶持政策,對小微農機企業免收企業管理、登記、證照行政事業收費。各級政府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要向農機中小企業傾斜,加大支持力度。
(十六)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免征農機機耕和排灌服務營業稅、農機作業和維修服務項目的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農機專業合作社辦理登記不收取證照工本費;從事農田排澇、灌溉執行農業排灌用電類電價;農業、林木培育和種植、畜牧業、漁業生產用電,以及農業服務業中的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類電價。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以及運輸上述農業機械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繼續落實好農機批發、零售免征增值稅政策。進一步落實關于企業研發投入稅前扣除政策,用于科學研究和試驗設計的費用,以及對開發產品所需的科研設施建設和實驗研究等投資,凡符合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的,可在所得稅前列支。經認定為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的農機制造企業,可按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新型、大馬力農機裝備和產品,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落實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農機小微企業,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規定期限內,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十七)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鼓勵支持金融機構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大力發展農機小額信貸,為農民購置財政補貼農機提供消費信貸。開展農業機械抵押、質押貸款,推廣農戶聯保、農戶互保、農機專業合作社為成員擔保等多種信用保證方式。保險經辦機構不得拒保或者變相拒保農機交強險。對符合產業政策、信貸原則的農機制造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農機流通設施建設,積極給予信貸支持。鼓勵支持江西省內中小微型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集合票據等形式直接融資。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明確部門分工。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加強指導,為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做好服務。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規劃指導、監督管理、協調服務職能,做好技術推廣、生產組織、安全監理等工作。農機工業主管部門要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辦法,抓好農機自主研發和技術改造項目、農機產品質量管理。對符合產業政策、發展方向的農機工業項目,在備案、核準、審批以及申報等方面簡化程序、優先辦理。發展改革部門要落實扶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基本建設投資。財政部門要支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農業綜合開發部門要將農機示范區建設納入農業綜合開發技術示范推廣計劃中,支持農機部門開展示范區和省級農機專業示范合作社建設。商務部門要將農機市場納入農村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公安、科技、交通、質監、安監、工商、稅務等其他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共同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
(十九)落實工作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和完善農業機械化扶持措施,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要把農業機械化工作擺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位置來抓,列入當地政府的重要工作議程。要加強農機機構和農機隊伍建設,充實力量,改善工作條件,保障工作經費。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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