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甘肅省切實加強國家補貼農機具安全操作培訓的緊急通知
甘肅省切實加強國家補貼農機具安全操作培訓的緊急通知
甘農機計發〔2014〕57號
各市州、縣市區農機(農牧)局(委、中心、站)、省農機監理總站、省農機鑒定站,農機補貼產品生產、經銷企業: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我省補貼購置的農機具數量急驟增長。其中帶動力的機具安全操作存在很大隱患。為全方位防范農機傷人事故發生,提高購機者正確操作使用機具的水平,現就加強銷售培訓等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農機具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因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生產廠家眾多,經銷商及其代銷點遍布全省各地,機具銷售前對其使用者的培訓未落實到位,因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傷害的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各級農機管理部門和生產經銷企業要從保護農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黨的惠農補貼政策信譽、防止群體事件發生的高度,深刻認識銷售培訓的重要性,堅決落實有效的安全操作培訓措施,從源頭上遏制傷人事故易發多發的態勢,為全省農業機械化跨越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進一步加強補貼機具操作培訓
2013年我局發布的第一批《甘肅省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農業機械目錄》中,明確了卷簾機、微耕機、田園管理機、揉絲機等類產品具有危險性,其安全操作絕不容忽視。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把國家補貼購置的上述機具作為重點監控對象,把核實細節放在機具銘牌信息與補貼系統是否一致,警示標志及旋耕刀護板等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安裝,使用說明書和發票是否齊全,經銷商售前培訓是否開展并留存依據,是否在農機監理部門報戶并建立安全檢驗檔案等方面。要把安全操作培訓貫穿于農機補貼申請、資格確認、機具核實、督導檢查等工作全過程,保證全覆蓋。要將微耕機等機具的安全操作培訓納入“陽光培訓工程”、新型農民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等公益性培訓的范圍。
經銷企業要向購機農民講解機具使用安全常識,操作注意事項,對機具有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生產企業或經銷商應噴涂明顯安全標識,提醒購機農民。要建立健全補貼機具臺賬。從2014年起,所有補貼享受國家補貼購置的玉米聯合收割機、卷簾機、微耕機、田園管理機、揉絲機等,必須健全購機農民的操作、維護和安全注意事項培訓記錄,其內容應當包括錄像錄音或圖片、培訓內容、經雙方簽字的原始登記表等材料。
三、進一步加強補貼機具營銷監管
各生產和銷售企業要誠信經營,充分尊重農民自主選擇購機的意愿。要做到機具銘牌標識與實際銷售的機具型號一致。要全面履行銷售服務承諾,保證補貼產品的質量、保證貨源、保證為購機農民提供及時優質的培訓、調試、維修等服務。嚴禁以任何形式和名義向農民收取培訓費、資料費等額外費用。
各農機補貼產品經銷企業要本著對廣大農民負責,對補貼政策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共同營造和諧、健康、潔凈、陽光的農機購置補貼環境。對于未開展售前培訓、無培訓記錄的,將暫停補貼資格;對于因質量問題或服務投訴比較集中,或發生事故經鑒定存在產品設計缺陷的,將立即暫停該產品的補貼資格。
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4年4月14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