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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補貼操作方式逐步完善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施10年來,補貼數量連年大幅提高,已由**初的7000萬元增加到今年的217.5億元,實施范圍自2009年起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在補貼政策的強力促進下,我國農機作業水平提高之快前所未有。
農機購置補貼如何把有限的資金用到**需要的地方?農業部農機化司司長宗錦耀表示,農機購置補貼作為一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在實施過程中有其特殊性和復雜性,主要體現為“兩個選擇”。一是補貼對象有選擇,因為資金規模有限,不是所有申請補貼的農民都能享受到農機購置補貼。因此,農機購置補貼不是普惠性的。二是補貼產品有選擇,不是市場上銷售的農機產品都能享受補貼,根據《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的規定,經鑒定檢測合格,并列入國家或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的產品才能享受補貼。正是由于這種特殊性和復雜性,使落實這項補貼政策的難度遠遠大于其他農業補貼。
有關部門在不斷完善農機購置補貼運行機制的同時,加大了監督管理力度,嚴厲懲處了一批不法生產企業和經銷商。2012年共26家生產企業的產品補貼資格和46家經銷企業補貼產品經銷資格被取消或暫停。今年上半年有19家生產企業的產品補貼資格和20家經銷企業補貼產品經銷資格被取消,1家生產企業的產品補貼資格被暫停,9家經銷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黑名單。
為完善補貼操作方式,2012年農業部、財政部鼓勵各地在保證資金安全、讓農民得實惠的前提下,開展補貼資金結算級次下放、農民全價購機、選擇部分機具普惠等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方式試點。同年,河北、內蒙古、遼寧等17個省(區、市)開展了“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試點。其中,江蘇、浙江、湖南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今年試點范圍擴大到32個省份。
從目前來看,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方式試點總體運行平穩,基本達到了預期目標。山西省農機局局長左義河說:“這種方式由原來的農民差價購機變為全價購機,補貼資金由撥付給企業改為撥付給農民個人,農機購置補貼由原來的隱形補貼轉為顯性補貼。”針對單價較高的農機具,今年山西省多個市縣試行了貸款購機業務,全價購機不會對農戶造成太大不利影響。
全國農機推廣總站研究員徐振興認為,這種方式讓農民更加直觀地感受到了補貼政策的實惠,有效地避免了農機部門在機型推薦、補貼資金結算等環節違規向經銷商尋租的可能,進一步強化了補貼政策實施監管,保證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廉潔高效實施。但從試點情況看,也存在著增加了農民購買大型農機的資金壓力,以及補貼資金兌現時間較長等問題,需要采取相關配套措施加以解決。
在我國三大糧食作物中,小麥已基本實現全程機械化,玉米和水稻全程機械化率分別為71%和65%,其中,水稻機插和玉米機收是兩個薄弱環節。黑龍江省農機局有關人士表示,今年農機補貼重點放在提升薄弱環節的機械化水平上,總補貼資金的一半以上用于補貼玉米收獲機和水稻收獲機。江蘇、吉林等省對水稻插秧機、玉米收獲機等重點機具實行敞開補貼試點。
“農機補貼要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宗錦耀認為,我國地域情況復雜,作物品種多樣,農機需求差異大,推廣目錄制定和補貼額確定等關鍵環節工作,如果采取全國一刀切的方式,有利于統一管理,防范權力尋租,但不符合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因此,根據實際需要,允許各省在省級支持推廣目錄制定、非通用產品補貼額的確定上有一定的自主權,但強調要結合實際、公開公平開展。同時允許在全國統一規定的12大類48小類175個品目補貼機具種類之外,各省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增加不超過30個品目機具列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
我國農業機械擁有量迅速增長,但相當部分農機產品達到了報廢條件,由于沒有相應的報廢更新政策,很多老舊農機具還在使用,既浪費能源,又污染環境,同時還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農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下半年啟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今年將繼續開展,實現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同步實施。
發揮好補貼的導向作用
農機購置補貼實施10年來,我國農機化率的增幅超過了政策實施前35年的累計增幅,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已達57.2%,我國農業生產已由人力畜力為主到機械化作業為主。長期以來,水稻機插和玉米機收是兩個薄弱環節,但近幾年分別以年均4個百分點、7個百分點的幅度快速增長,這都得益于農機購置補貼的引導作用。
今后要繼續確保這項好政策發揮出**大效應。就補貼對象和領域而言,既要注重突出重點,向優勢農產品主產區、關鍵薄弱環節、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提高農機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還要注重統籌兼顧,協調推進林果業、畜牧業、漁業等各領域機械化發展。
就政策實施環節來看,既要注重陽光操作,推進補貼政策執行過程公平公開,還要注重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切實保障農民選擇購買農機的自主權。總之,要努力確保政策實惠全部落實到農民手中,使補貼政策取得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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