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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關于取消2012—2014年農機產品目錄中不合格產品的通告
甘農機科發〔2013〕50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6月份下發《關于2013年電池等22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其中鍘草機、脫粒機、植保機械等25個抽查不合格農機產品被通報。7月16日,農業部農機化司下發了《關于及時核查省級目錄中不合格產品的函》(農機科〔2013〕29號),要求各省對照核查,對抽查不合格產品已列入省級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要及時刪除。
我局對照《2012-2014年甘肅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了核查。經核查,河北省石家莊市普蘭迪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的3WBD-16型電動噴霧機、山東省臨沂市佳爾能機電有限公司的WFB-18-3型背負式噴霧噴粉機、武威市隴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5TZ-130型脫粒機、鄭州吉峰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5TY-300型玉米脫粒機、四川省閬中市泰安車業有限公司的93QS-0.5型青飼料切碎機和甘肅省武威市順祥農具有限公司的9ZF-520-16型多功能鍘草粉碎機等6個不合格產品在《目錄》中,現予以刪除,特此通告。
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3年7月24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gsnj.gsn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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