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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關于繼續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專項督導檢查的通知
內農牧機發〔2013〕208號
各盟市農機主管部門:
根據自治區3個農機化工作調研督查組5—6月份集中實地工作和農業部專項督導檢查組對我區購機補貼政策落實檢查情況,發現各地在實施農機購置補貼中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共性問題,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一些盟市、旗縣農機管理部門對政策落實工作有放松的苗頭。這是一種極其有害的現象,因此必須動員全系統力量進一步抓緊落實。
一、共性問題
(一)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宣傳不到位,宣傳手段落后,部分地區未設立農機購置補貼專欄。個別旗縣農機部門和供貨企業規定“上墻”內容不規范,位置不醒目,價格不公開。個別經銷商經營行為不規范,擾亂了工作紀律。
(二)資金的總額和使用進度不公開,個別地區以資金使用完畢不受理農牧民申請,或不能積極受理登記;受益戶確定方式和程序不公開。
(三)個別地區監察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特別是《經銷企業供貨表》監察員審簽未落實。農機管理部門對補貼機具標識噴制有未噴號或未按規定噴制現象。
(四)部分地區、供貨企業的農機購置補貼檔案建設不規范,內容不齊全,或檔案零散存放。
(五)實施進度較慢,補貼資金結算嚴重緩慢。
(六)工作經費不落實,電話抽查、入戶檢查等工作不到位。
鑒于以上突出問題,各盟市要再開展一次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督察工作,各盟市農機管理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克服畏難和消極懈怠情緒,以飽滿的熱情開展工作。要創新工作方法,開創購機補貼政策落實工作的新局面。
二、督導檢查安排
8—9月份各盟市逐個督察所屬旗縣,自治區實施調度工作開展情況,并根據掌握的各盟市工作動態,于10月份重點對薄弱盟市開展實地督查指導。檢查組對照國家、自治區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有關政策要求,重點針對新一輪檢查重點內容的落實情況進行驗收。凡檢查發現問題繼續存在的未整改的或敷衍了事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視情況通報當地人民政府,并按照績效考核規定,適度消減下年補貼資金安排數額。
三、相關要求
為確保督查檢查見成效,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回頭看,認真學習有關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文件、培訓教材,領會兩廳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和資料,全面準確掌握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二是盡快彌補工作缺項,認真對待各級監督檢查,材料準備齊全,檔案建設規范,做好工作匯報準備。三是接到本方案后要及時轉發所屬各旗縣農機主管部門,抓好層層落實,迎接檢查。
附件:關于繼續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專項督導檢查的通知.doc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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