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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2年第五批農機補貼資金結算通知
關于開展2012年福建省第五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的通知
閩農機管[2013]12號
各市、縣(區)農機管理局(站),福州市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各農機產銷企業:
為做好2012年全年補貼資金審核與結算工作,根據《2012年福建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現決定開展我省2012年第五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工作,本批結算數據截止日期為2013年1月31日。本批為我省2012年度購機補貼**后一批結算。現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農機產銷企業申報資料的時間和要求
1.各產銷企業于1月31日前完成網上的申請結算操作,數據打包至“第五批”。具體操作流程要求按照我局“關于開展2012年福建省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的通知”(閩農機函[2012]32號),導出本批結算明細表和匯總表,上報本批應結算數據。
2.鑒于各產銷企業申請“福建省第五批購機補貼資金結算申請撥付報告”的款項正在撥付中(資金撥付匯總表見附件1),請各產銷企業予以核對,并核對一至五批撥款金額和系統已核實數據,填寫_____公司2012年福建省第六批購機補貼資金申請撥付報告(見附件2)。
3.報送省、市紙質資料時間要求:2月28日前。
4.報送地址:見附件3。
二、農機部門申報的資料和時間要求
1.縣級農機部門:縣級農機部門完成軟件網上操作,并核對本轄區內經銷商所銷售產品的匯總表、明細表以及相應的購機戶資料,編制本縣(市、區)匯總表和明細表,報送縣級財政部門抽查,在設區市農機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以正式聯合文件上報設區市農機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時附本縣匯總表、明細表以及本批次抽查情況表。
2.設區市農機部門操作:設區市農機部門完成網上軟件操作并會同市級財政部門對縣級上報材料以及經銷商上報的購機戶資料進行審核。為便于各地審核和抽查,請各設區市于3月29日前以正式聯合文件上報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同時附匯總表。購機戶資料由設區市農機部門存檔備查。
附件:
2.____公司2012年福建省第六批購機補貼資金申請撥付報告
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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