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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關于印發遼寧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遼農辦發[2012]42號
各市農委、農機局,綏中縣農機局,昌圖縣農機局: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機[2012]1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遼寧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遼寧省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為確保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我省規范高效廉潔實施,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機[2012]1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重要內容,涉及范圍廣、受益群體大、管理和服務環節多,政策實施效果事關我省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事關我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大局。要通過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督檢查,為規范高效廉潔實施補貼政策,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為進一步完善政策運行機制,規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撐。各地農機管理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意識,努力健全組織領導體系,扎實開展監督檢查的各項工作。
二、重點內容
按照農業部和財政部制定的《2012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重點檢查補貼運行操作關鍵環節制度規定的落實情況以及主要工作的開展情況。
(一)補貼機具確定情況。各地要加強對補貼機具范圍確定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補貼機具范圍確定的科學性、合理性。嚴禁采取不合理手段保護本地區落后生產能力,確保補貼種類范圍內,凡是列入國家或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的產品都有資格享受補貼政策。嚴禁將不屬于國家或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的機具納入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嚴禁縣級農機管理部門隨意縮小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堅決杜絕省域內補貼機具品目在市、縣之間不一致的情況發生。
(二)補貼機具價格情況。各地要加強對補貼機具售價情況的監督,嚴禁趁機亂漲價,重點查處同一產品在同一時段,補貼后價格高于不補貼價格的情況。對于亂漲價導致農民和誠信企業利益受損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要及時搜集轄區內所有補貼機具的銷售價格,為補貼額調整確定工作打好基礎。
(三)補貼受益對象確定情況。各地要全面核查補貼受益對象是否符合《意見》要求。深入檢查縣域范圍內申請補貼人數超過計劃指標時,各項目區是否采取公開搖號等農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開地確定補貼對象,優先補貼對象是否符合規定,補貼對象公示是否到位等。對于與《意見》精神不符,在確定補貼對象時存在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索賄受賄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四)補貼機具經銷商管理辦法落實情況。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經銷商監督管理辦法》和《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經銷商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全面開展補貼機具經銷商確定、發布及農民群眾知曉情況檢查。嚴厲打擊收取農民身份證,集中代辦補貼購置手續、故意發布不實信息誤導農民先行購機、有預謀有組織地倒賣補貼機具等行為。嚴查拆解銷售成套機具設備騙取高額補貼、利用信息不對稱銷售低質殘次產品、采用各種方式套取騙取補貼資金等行為。要視補貼機具經銷商違法違規情節,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永久取消經營資格、列入黑名單、追回補貼款、建議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
(五)補貼機具質量情況。省農機質量監督管理站要組織制定2012年補貼機具質量監督檢查方案,并加強對在用機具的質量調查和監督管理。檢查內容包括補貼機具鑒定是否規范,機具質量保障和售后服務承諾兌現是否有效,各地農機質量監督投訴電話使用是否暢通,以及機具質量問題協調處理是否及時等。
(六)補貼操作方式創新試點情況。經農業部和財政部批準,我省在綏中和昌圖兩縣開展補貼資金結算級次下放到縣級財政部門、全價購機后憑發票兌現補貼資金試點。為確保試點工作有序有效進行,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操作方式創新完善,昌圖和綏中兩縣農機管理部門要深入了解試點工作進展及效果,科學分析試點利弊,全面總結試點經驗,合理提出意見建議。重點檢查綏中和昌圖兩縣試點方案細化情況、結算級次下放試點情況、全價購機后憑發票領取補貼試點情況。要嚴肅查處未經批準擅自改變既有操作方式的行為。
(七)補貼信息公開情況。各地要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1]33號)各項要求,切實把農民群眾的信息知情權、機具自主選擇權和價格談判權落到實處。重點檢查公開內容是否完整、公開渠道是否通暢、公開形式是否有效、公開時間是否及時等情況。
(八)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和落實情況。各地要按照《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意見》(農機發[2011]4號)和《財政部關于切實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的通知》(財農[2011]17號)要求,加強補貼政策實施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主要包括:補貼政策實施風險預警、糾錯整改、內外監督、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等制度體系建設情況;補貼政策實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訓督查、廉政責任書簽訂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實情況;年度監督檢查方案制定實施情況,會同財政、紀檢監察等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和各類舉報投訴查處,對失職瀆職、違法違規公職人員行政問責和調查處理,以及對違法違規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的查處等情況。
(九)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各地要加強對補貼資金使用合規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檢查,主要包括補貼資金的撥付時間、發放程序、補貼對象和機具的真實性與一致性、補貼標準、結算方式、結算進度等。堅決杜絕擠占、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等行為,嚴厲打擊通過暗箱操作、串通合謀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等行為。
(十)舉報投訴查處情況。各地要加強對農機管理部門設立和公布的補貼投訴電話使用、舉報投訴處理等情況的調查,圍繞舉報投訴登記、調查處理、辦理時限、舉報人滿意度等方面開展檢查。各地要結合近年來電話抽查、舉報投訴問題和線索,深入開展專項核查。
三、檢查安排
結合補貼政策實施績效考核,分時段采取專項督查、購機戶抽查、創新試點評估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視舉報投訴情況,分區域、分層級進行查處。
(一)專項督查(4-5月、8-10月)。省農委將在補貼政策實施的關鍵時期組織成立督導組到各地開展督導檢查。各地要在補貼政策實施的關鍵時期,成立督查組到基層實地了解補貼政策實施情況。督查要采取面上檢查和定點抽查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了解新情況與核查問題相結合、檢查與座談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對近年來舉報投訴多的縣(區、縣級市)進行案件查處情況回訪式調查。
(二)購機戶抽查(5-9月)。省農機扶持發展中心要利用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對補貼政策實施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并及時提交電話抽查報告。發現調查情況與系統記錄不符的,將進一步跟蹤調查,了解實情,找出原因,對存在問題的,要追究相關單位或人員責任。各地要從實際出發,積極開展基層調研隨機抽查、電話抽查,對發現的問題要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省農委農機管理處。
(三)創新試點評估(9-10月)。通過實地檢查、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專家研討等形式,對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創新試點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為進一步完善補貼操作運行機制提供依據。
(四)舉報投訴調查(全年)。省農委將會同紀檢監察、財政等有關部門,對線索清楚、問題嚴重、影響面廣的舉報投訴,聯合進行查處。各地對農業部和省農委等有關部門批轉的舉報投訴要迅速調查核實,并負責查處轄區內的舉報投訴案件。對國家和省兩級督查、抽查過程中發現的線索和問題,要必查必糾。要始終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對查實的案件,視情形采取取消補貼資格、追回被騙被套資金、行政問責、黨紀政紀處分、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等多種措施,對責任企業和違法違紀人員嚴懲不貸。
四、組織領導
省農委成立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省農委副主任張景山任組長,省農委副巡視員曲平任副組長,成員由省監察廳駐省農委監察室主任葉家衛,省農委財務處處長李忠,省農委農機處處長都業弘,省農委農機處副處長梁柟,省農機扶持發展中心主任楊宏,省農機質量監督管理站站長滕平,省農機推廣站站長樊金鑫等組成。
各地要會同同級財政、紀檢監察等部門,成立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轄區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督檢查工作。市、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機制,成立由市、縣主要領導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的市、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
- 游客發布于2015-11-22 18:55我是燈塔張臺子李莊子的村民,我舉報我村蘭成峰沒買機具卻拿國家20多萬的補貼,國法哪去了,望有關部門查查?!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 游客發布于2013-03-03 13:17為什么大石橋零二年的插秧機補貼沒有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