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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報送注冊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的通知
蘇農機行〔2012〕5號
關于注冊2012年江蘇省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的通知
各農機補貼產品生產企業和經銷商:
為實施好農機購置補貼強農惠農政策,維護購機者、農機補貼產品生產企業和經銷商的合法權益,規范農機購置補貼市場經營秩序,方便農民購買補貼產品,保證供貨及時、服務到位,現就注冊補貼產品經銷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銷商資格條件
(一)依法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和稅務登記,營銷范圍包括農業機械產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一般納稅人資格;
(二)具有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有必要的零配件庫和相應的倉庫面積;
(三)具備《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售后服務和零配件供應能力。取得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
(四)財務制度、銷售臺賬健全,管理規范,能依法開具稅務通用機打發票;
(五)有熟悉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管理信息系統操作并報送信息的人員及具備必要設備(計算機、打印機和網絡等);
(六)能嚴格執行江蘇省農機購置補貼有關政策,有良好的社會信譽,2年內無有效群體性投訴。主動接受財政、農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須提交材料
(一)經銷商登記表(格式見附件1);
(二)經銷商統計匯總表(格式見附件2);
(三)經銷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四)經銷商的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復印件。
三、材料報送與資格確認
(一)報送材料。農機生產企業自主選擇符合資格條件的經銷商,確定其銷售區域(原則上應具體到縣域范圍,鼓勵選擇在縣域內有經銷點的經銷商),提交書面材料,報省農機局審核。
生產企業直銷時,必須將直銷點的設立情況報省農機局。要保證配件供應和三包服務要求。
(二)資格審核。省農機局對生產企業報送的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后,在江蘇省農機化信息網上公示,征求經銷商經營地點所在縣的縣級農機部門意見。若縣級農機部門對照經銷商資格條件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應提出書面正式意見。
(三)公布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省農機局在江蘇省農機化信息網上公布全省經銷商名單。縣級農機部門將經營范圍覆蓋本縣的經銷商名單在鄉鎮張貼上墻,供農民自主選擇。不在公布名單中的經銷商不得進行補貼機具銷售。
四、經銷商在信息系統中注冊
經公布的經銷商在江蘇省2012年農機補貼信息管理系統中注冊,詳細填寫有關注冊信息,確保所填信息真實、合法、有效。
進行產品直銷的生產企業,須以經銷商的身份(企業名稱后加“經銷商”字樣)進行注冊,并填寫生產企業有關信息。為防止經銷商重復注冊,信息管理系統已將經銷商的工商營業執照號作為****識別標志,其他企業請勿代理注冊。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經銷商請勿注冊。
五、生產企業在信息系統中確認經銷商
生產企業取得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用戶名和密碼[企業的用戶名和密碼,由系統自動生成,不需另行注冊,各企業屆時可以直接在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中查看(密碼jsnjqyjxs),各企業初始密碼與登錄名相同],登錄系統后,應立即在系統管理中修改登錄密碼,完善企業信息。并根據省農機局公布的經銷商名單,在信息系統中選擇經銷商并為其分配銷售區域和銷售機具,上報審批。
六、時間要求
各生產企業應于3月31日前將選擇經銷商的書面材料報省農機局行業發展處,同時將電子表格(附件1和附件2)發送到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生產企業和經銷商應在省農機局公布經銷商名單后的5天內完成注冊和確認工作。
聯系人:朱紅宇、王琨
聯系電話:02583275259,02583275120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號
郵編:210024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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