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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落實第二批中央財政農機、補貼資金的通知
關于認真落實第二批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通知
贛農機字[2011]57號
各市、縣(區)農機局(站):
目前,第二批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下達我省2.4億元,全省全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6.1億元。為認真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落實好第二批中央財政購機補貼資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前期補貼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7月底,全省補貼各類農機具38.6萬多臺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機1344臺、手扶拖拉機61919臺、微耕機22569臺、耕整機20678臺、旋耕機63042臺(套)、收割機2794臺、插秧機2136、大棚結構8067棟、太陽能殺蟲燈23985臺,共完成補貼資金50501.7萬元。各地農民購機積極性高漲,補貼資金需求量大,補貼實施進展順利。但是各地在落實前期補貼資金中,出現全年補貼資金使用無計劃、補貼機具結構不合理、未優先保障糧食生產機械、將插秧機專項資金挪作補貼其他機具等情況,導致插秧機、聯合收割機、拖拉機等糧食生產機具補貼資金無預留保障,農忙期間極大影響了農民購機積極性,整體機具補貼資金缺口量大。
二、有關要求
一要做到合理使用補貼資金。第二批中央財政購機補貼資金量相對比較緊張,不能完全滿足各地資金需求和農民購機積極性。各地要合理部署、突出重點、優化結構、高度負責地使用好第二批中央財政購機補貼資金,優先保障糧食生產和關鍵環節機械的補貼。
二要重點保障水稻工廠化育秧設備。今年是全省大力開展“推進機插秧,創建高產縣”活動的第二年,為推進活動深入開展,各地要重點保障水稻工廠化育秧機具設備優先補貼,合理擬定配套省財政需求計劃,統籌做好水稻工廠化育秧機具設備補貼工作,大力推廣水稻工廠化育秧技術。請各設區市于8月5日前將本轄區所需省財政配套累加資金計劃(含非示范點、非血防縣插秧機省資金)報送至省局,聯系人:陳緒紅,聯系電話:0791-623456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要專項資金保障水稻插秧機。各地要高度重視插秧機推廣工作,未達到年初省局下達推廣指導數的地市、未完成設區市分解任務指導數的縣區(詳見贛農機字[2011]52號文附件),要認真對待,顧全大局,一把手親自抓,全力做好插秧機推廣工作。省局在第二批中央財政購機補貼資金中專項充足安排了水稻插秧機補貼資金,各地要按照插秧機任務指導數和需求數嚴格落實,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其他機具補貼;要嚴格驗機,加強監管,及時結算,全面保障水稻插秧機資金用好用足、安全到位。
由于第二批購機補貼資金近日下達,插秧機補貼資金使用與《關于做好插秧機補貼資金結算(第二批)工作的通知》(贛農機字[2011]52號)中要求的“主要結算2011年8月5日前購置的插秧機”難以銜接,特將第二批插秧機結算截止時間更改為8月12日,其他上報材料時間相應順延,即:請相關企業和縣級農機管理部門于8月22日前將此批有關補貼結算材料報所在設區市,各設區市于8月29日前向省局報送補貼結算材料,省局于8月31日集中受理企業補貼結算材料。
四要鼓勵探索直補農機超市試點。目前江西省直補農機超市在省農、財兩家領導的重視、支持下,實行一條龍服務,有效提高辦事效能,贏得了農民和企業的青睞。有條件的地市可以積極與當地財政部門共同研究,大力開展直補農機超市試點,扶持便民、惠民的新型農機流通體系發展。
五要積極爭取購機補貼工作經費。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在《2011年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中提出了“各設區市、縣(市、區)本級財政要保證不少于10萬元的專項工作經費”的明確要求。大多數設區市級財政都能足額落實工作經費,大多數縣級財政將購機補貼工作經費列入了預算外支出,足額甚至超額落實購機補貼工作經費,有效保障了購機補貼政策的順利實施。但仍有少數縣級財政尚未安排或未足額落實購機補貼工作經費。根據2011年省農、財兩家文件精神,對不能保證工作經費的市縣,今后將調減購機補貼資金。
六要確保補貼資金安全到位。各地要嚴格執行農業部、財政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2011年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有關規定,注重陽光操作,進一步推進補貼政策執行過程公平、公正、公開。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三個禁止”、“五項制度”、“八個不得”等紀律要求,切實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要樹立風險防患意識,嚴格把關資金使用進度和機具補貼計劃,不得突破資金使用計劃、透支資金實施補貼。要加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宣傳力度,切實保障農民的信息知情權和價格談判權,主動接受社會和各方監督,確保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安全到位。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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