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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2011年非通用農機補貼目錄申報通知
各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確定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0〕53號)文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山東省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制定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原則
《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在《2010年度補貼產品目錄》的基礎上做適當調整產生。《2010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中的補貼產品不再重新申報,只有在2010年度部、省兩級支持推廣目錄調整中新進入的產品需要申報。玉米收獲機械的申報詳見特別說明(點擊查看)
二、補貼范圍
2011年度補貼機具范圍在2010年度的基礎上增加干堅果脫殼機、大蒜去皮機、藥材烘干機、種子分級機、漁業捕撈機械中的絞綱機、起網機、舵機、錨機、漁船用油污水分離設備,減少電動卷簾機卷桿、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旋耕機。
三、申報范圍
山東省2011年非通用類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申報范圍: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其他機械,共11大類(詳見附件1)。已經進入《2010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的補貼產品不再重新申報(注:進入國家支持推廣目錄的玉米收獲機〔不含與小麥自走機配套的玉米收獲割臺〕,仍需向農業部申報),基本參數、配置等如有變化請予說明。新進入我省支持推廣目錄但未進入國家支持推廣目錄的玉米收獲機,可以向我省申報。
四、申報資格要求
1、申報人必須為獨立的法人資格,不接受個人、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的申報。
2、申報產品必須通過省(含省)級以上農機試驗鑒定機構鑒定合格,并列入《2009-2011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或列入《2009-2011年山東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依照《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山東省境內農機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必須列入《2009-2011年山東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
3、申報人在近兩年購機補貼工作中,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要求,履行有關承諾,無弄虛作假、商業賄賂等違規違法行為。有違規行為并經查實的企業不得參與申報。
4、具有良好的“三包”售后服務能力,能夠履行“履約要求”的承諾。
5、申報人的申報產品生產正常,近兩年來產銷穩定,連續兩年無產品集中有效質量投訴,且無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
五、申報方式
企業根據申報產品型號、配置等,參照《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非通用類機具種類明細表》(附件1)中的機具大類、小類、品目分類情況,填寫《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申報表》(附件2)、《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3)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使用excel格式),文件名稱為“xx企業”;上述紙質表格一式兩份與《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申報企業履約承諾書》(附件4)及所有申報產品的《使用說明書》一并于2010年12月25、26日報送至省農機辦計財處(不接受郵寄),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0531-83199612;聯系人:王斌
辦公地址:濟南市解放路15號
附件1: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非通用類機具種類明細表.xls
附件3: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xls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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