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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財政部就農機補貼實施情況答記者問
農機購置補貼是強農惠農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擴大內需、促進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不斷加大補貼投入,今年資金規模達到130億元,比上年增加90億元。目前,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已全部到位。為了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情況,記者采訪了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記者問(簡稱“問”):請您談談今年農機購置補貼的總體實施情況?
兩部負責人答(簡稱“答”):近年來,中央財政不斷增加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規模,今年達到130億元,比上年增加2.25倍。實施范圍擴大到全國所有的農牧業縣(場),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由上年的9大類18小類50個品目擴展到12大類38小類的128個品目,覆蓋所有農牧漁業生產急需的關鍵環節的農業機械。
今年以來,農業部、財政部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制度,嚴格規范操作,加強政策宣傳,強化監督管理,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到位。總體來看,今年農機購置補貼啟動早、進展快、措施實、效果好。全國較去年提前兩月啟動了補貼工作,并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加快實施進度和結算速度。9月15日第一批100億元補貼資金實施結束;11月30日第二批補貼實施工作基本完成。今年共補貼購置各類農機具343萬臺套,受益農戶達300萬戶。農民和企業普遍反映,農機購置補貼是黨和政府的一項好政策,這項政策的實施真正使農民得實惠、企業得效益、政府得民心。
問:今年農機購置補貼大幅度增加,實施效果和作用如何?
答:今年農機購置補貼在擴內需、調結構、促發展、保民生等方面作用明顯,具體成效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加快了農業機械化進程,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2009年全國農機總動力預計達8.75億千瓦,同比增長6.4%。高性能、大馬力、復式作業的農機具增長迅速,農業裝備結構進一步優化。全國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預計將超過48.8%,連續4年增幅在3個百分點以上,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前每年增幅僅0.5個百分點。主要農作物生產機械化快速推進,玉米機收、水稻機收、機插秧等薄弱環節機械化取得突破,并呈現加速發展態勢。農機作業領域由種植業向畜牧業、漁業、林果業、設施農業、農產品[12.48 -1.03%]初加工業等擴展,由產中向產前、產后延伸。
二是推進了農業生產方式轉變,促進了農業穩產農民增收。農機購置補貼重點向農業生產急需的薄弱環節傾斜,先進適用農機化技術得以大面積推廣應用,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生產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和產業化,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改善了農民生產生活條件,降低了農業生產成本,促進了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小麥機械化精量播種技術每畝可節種3~4公斤;機械化深施肥可提高化肥利用率10%~15%;聯合收割機收獲小麥可減少損失3%左右。大型機械深松整地可使玉米畝增產100公斤;水稻機插秧畝增產達50公斤左右。機插秧與人工插秧相比可提高生產效率20倍以上。今年“三夏”跨區機收為農民節省人工費40億元,減少糧食損失50億斤,農機手純收入26億元,共為農民增收近110億元。
三是拉動了農村需求,促進了農機工業和服務業發展。今年中央財政投入130億元,拉動地方和農民投入360億元,直接帶動農機工業產值增加490億元,拉動國內生產總值(GDP)增加約1130億元。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下,今年我國農機工業依然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產銷兩旺,質量和效益不斷提升。1-10月,規模以上農機企業產值達到1872億元,同比增長23.3%,增幅在機械工業13個行業中列第一位。骨干企業就業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20%以上。農機銷售、作業、維修市場不斷發展壯大,農機服務組織蓬勃發展,全國農機專業合作社總數預計達到1.3萬個,農機從業人員超過4000萬人,農機經營收入預計將達3800億元。
問:為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到位,今年都采取了哪些做法?
答:為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效果,農業部、財政部重點抓好以下六項工作:
一是精心組織,落實責任。農業部、財政部聯合對全國農業機械發展現狀和需求進行了深入調查分析,合理制定農機購置補貼規劃,為農機補貼政策持續有效實施奠定了良好基礎。各地認真落實責任制,明確任務,精心組織實施。許多省區市將農機補貼實施列入對地方政府的考核內容。大部分省區市農機化主管部門專門成立了行政一把手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做好統籌協調,為農機購置補貼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是建立制度,完善機制。嚴格執行財政部、農業部聯合制定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確立了以“五項制度”為核心的操作辦法,即補貼機具競爭擇優篩選制、補貼資金省級集中支付制、受益對象公示制、執行過程監督制、實施效果考核制。制定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因地制宜指導各地開展補貼工作。各地也制定了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出臺了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實施規范、監督管理辦法、績效考評辦法、檔案管理辦法、補貼產品經銷商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三是規范程序,陽光操作。堅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補貼資金向糧食等農產品大省傾斜、向主要農作物生產薄弱環節機械傾斜、向服務組織和農機大戶傾斜。以機具選型和補貼對象確定為重點,加強規范操作,努力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部、省兩級補貼機具選型和補貼目錄制定工作,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對農民實際購機情況公示到鄉村,接受農民監督。在部分省區試點的基礎上,開發了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實現網上申報、審核,提高了效率,加快了結算,方便了監管,使操作更加科學、規范、高效。
四是強化措施,搞好服務。為更好地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我們提前預撥了補貼資金,確保補貼機具在重要農時農業生產中發揮有效作用。開通了全國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系統,公布了購機補貼熱線電話,方便農民、企業查詢補貼政策和反映補貼情況。陜西等省還探索建立了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超市;江蘇組織“一站式”、“零距離”服務,深入到農戶家中與農民簽訂購機合同;山西組織開展“農機大回訪”行動,對補貼機具質量、服務進行跟蹤調查。江蘇、陜西建立了補貼資金預撥付制度,減輕企業墊支壓力。
五是嚴肅紀律,加強監管。嚴格執行國務院提出的“三個嚴禁”規定,即嚴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護本地區落后生產能力,嚴禁強行向購機農民推薦產品,嚴禁借國家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之際亂漲價。要求農機化系統做到“八個不得”,即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和農機化推廣機構不得指定經銷商;不得違反規定程序確定補貼對象;不得將國家和省級推廣目錄外的產品納入補貼目錄;不得保護落后強行向農民推薦補貼產品;不得向農民和企業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額外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農民購機補貼手續和補貼資金結算手續;不得委托經銷商代辦代簽補貼協議或機具核實手續;不得以購機補貼名義召開機具展示會、展銷會、訂貨會。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關鍵農時,派出33個聯合督導組對各地農機購置補貼操作的規范性、信息的公開性以及補貼機具的質量、價格、服務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利用農機補貼檔案管理信息系統,開展了電話重點抽查。發現問題,嚴厲查處,并將有關情況向全國通報,加強警示教育。
六是加強宣傳,營造環境。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將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向社會公布,加強政策和工作成效的宣傳。各地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購機補貼政策、補貼產品目錄、實施方案、申請程序等,采取張貼公告到村、發放指南到戶、發送手機短信到人等方式,使補貼政策家喻戶曉。
問:請您談談下一步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主要措施?
答:今年10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決定,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擴大補貼機具種類;近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再次明確,繼續實施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增加補貼資金規模。這將進一步激發農民購買和使用農業機械的積極性,調動農機企業生產積極性,對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擴大內需、促進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今后,我們將進一步總結經驗,完善辦法,落實責任,強化監管,以更嚴的要求、更高的標準,扎實做好各項工作,切實把這項強農惠農、擴大內需、利國利民的好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具體將采取以下五項措施:
第一,要穩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優化補貼機具品種結構,著力提升農機具應用水平。保持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充分調動廣大農民購機的積極性。做好農機裝備發展需求調查分析,結合各地農業生產實際需求和農機作業服務市場容量情況,科學制定農機具發展規劃,合理確定今后一段時期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規模。適當擴大補貼品種范圍,支持農機產品更新換代,合理引導農民購機需求。通過農機補貼政策的調控引導,改善農機裝備結構,提高農機化發展質量,大力提高薄弱環節機具的發展,鼓勵大馬力、多功能、智能化、經濟型機具發展,鼓勵購置配套農具。各地要按照區域特點,將農業生產急需的機具納入補貼范圍。反對低水平重復購置,防止地方保護。在切實發揮農機購置環節補貼政策效力同時,積極探索在應用環節上支持農機化發展的政策措施,著力提高農機具的應用水平。
第二,完善農機具競爭選型機制,增強補貼機具的適用性,著力提高農機選型過程的透明度。確定補貼機具種類并提前向社會公告,引導有條件的生產企業參與產品競選。完善選型評審標準,加強試驗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強化選型評定全過程的監督,請紀檢、監察機關全程參加監審,防止暗箱操作。將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納入補貼目錄,供農民自主選擇。進一步明確部、省兩級補貼選型工作的管理要求,嚴禁省以下層層重復選型,減輕企業負擔。
第三,優化補貼機具經銷商選擇制度,發揮市場對價格的調節作用,著力增強農機產品市場的有序競爭。優化基層經銷商選擇、公告制度,補貼產品的經銷商由企業自主指定,經省級農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告。擴大基層經銷商數量,促進市場適度競爭。農機部門要及時發布農機企業承諾的補貼產品**高銷售價,作為農戶購機的參考價格。加快建立新型的農機購置補貼機制,發揮市場競爭機制的調節作用,適應農民對農機產品配置的多樣性需求。加強農機產品經銷市場監管,加大對經營者哄抬價格、價格串通、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農機企業借補貼之機突破承諾的**高銷售價等亂漲價行為。禁止地方保護主義和市場壟斷,加大對違規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第四,健全補貼政策實施管理制度,簡化購機程序和結算環節,著力提高補貼政策實施效率。進一步健全農機補貼政策實施的各項管理制度,采取綜合因素法確定各省補貼資金規模。進一步下放補貼實施方案審批權限,實行實施方案備案制,縮短補貼政策落實時間。簡化購機程序,減少審批環節,實現便民高效。進一步明確補貼資金結算時限,增加資金結算頻次,加快企業資金回籠速度。進一步擴大購機補貼網絡信息化管理范圍,實現購機申請、審核、結算、檔案管理等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的信息化網絡化,提高管理服務工作效率。
第五,增強農機企業研發能力,提升農機工業制造水平和產品質量。認真執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制定并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工業產業政策和有關規劃。改善企業研發和生產條件,提高農機制造工藝及工裝水平。支持開發、生產、推廣、應用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業機械。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鼓勵自主研發,合作研發或引進新技術,提高生產企業對先進適用農機具產品的供應能力,滿足農業生產的應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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