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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農機行〔2012〕4號
關于豐縣誠信農機有限公司虛報農機購置補貼的情況通報
各市縣農機主管部門、有關農機企業和經銷商:
2011年8月,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和財務司會同江蘇省農機局聯合對豐縣2010年農機購置補貼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豐縣董立友購買的財政補貼機具拖拉機不在位,有套取財政補貼資金嫌疑。此后省農機局責成徐州市及豐縣農機局對此情況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2010年8月,豐縣常店鎮八里坊村農民董立友在豐縣誠信農機有限公司預交款5.2萬元,訂購一臺福田雷沃TD820型拖拉機,并按規定簽訂了農機購置補貼合同,由于當時貨源緊張,直到農機購置補貼報賬的截止時間,豐縣誠信農機有限公司還未從生產廠家提到貨。當時,豐縣誠信農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允杰擔心補貼合同作廢,便隨意虛構編排了一臺福田雷沃TD820型拖拉機出廠編號和發動機號(出廠編號:TD15336AV,發動機號:B9QT1900138),于2010年11月報賬。
豐縣誠信農機有限公司違反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報程序及有關規定,在未實現補貼機具銷售的情況下,虛假編造機具出廠編號,虛報冒領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2萬元,明知違反了農機購置補貼有關政策規定,也沒有采取積極正確的措施進行糾正,多次隱瞞事實真相,逃避農機管理部門檢查。
鑒于上述情況,省局已責成豐縣農機局,取消豐縣誠信農機有限公司農機購置補貼經銷資格,追回農機購置補貼款2.2萬元。豐縣農機局對補貼機具實際購買情況督查不到位,補貼機具報賬審核把關不嚴格,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批評。希望全省各級農機主管部門和有關農機企業及經銷商,要引以為戒,在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有關政策規定,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必須嚴把經銷商的準入條件,加強對經銷商的督查管理;必須嚴格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審核報賬關,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特此通報。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發表于 @ 2012年03月06日 22:15: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