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5-08 10:30 作者:鄭有貴 來源:農村經濟管理
一、農業機械化的困境與多元化組織模式探索
在實施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初期,在經歷激烈爭論后,順應廣大農民發展家庭經濟的要求,國家允許農民購買大中型農機具。這一政策的歷史性突破,使重塑起來的農民家庭經濟與農機具這一生產要素配置在一起,成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但是,在實踐中,農戶分散購買和經營農機具也存在四個難題:
一是購不起。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戶的經濟實力逐步增強,加上2004年起國家開始實施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農戶購不起農機具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解。現階段農民購不起農機具,與改革初期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即不是絕對購買不起農機具,而主要表現在高性能農機具、大中型農機具購置費用高和配套設備難以齊備等方面。因而,現階段農業機械化發展存在結構性問題,農機裝備“三多三少”的問題較為突出,即小型機械多、大中型機械少,動力機械多、配套農具少,低檔次機械多、高性能先進適用機械少,不能滿足農業發展的需要,不能滿足節能減排和發展循環經濟的需要。
二是使用效率低和不經濟。農戶購“小農機”自用,或是為周邊少數農戶服務的現象普遍,低檔次機具重復購置,機具利用率低,閑置浪費比較嚴重。2007年,全國共有3600萬個農機戶,平均每個農機戶擁有農業機械原值1.2萬元,只相當于一部
手扶拖拉機和基本配套農具的價值。筆者調研中農民普遍反映,農戶購買農業機械后,單家獨戶經營農機具,作業量難以飽和,不僅導致農機具資源的浪費,還導致使用農業機械不經濟。一些經濟實力強的農機專業大戶,也是因為擔心高性能和大中型農機具作業量不飽和、投資回報預期不明而不愿意購買高性能和大中型農機具,這嚴重影響了農業機械化的發展。
三是機耕道、機具場庫棚、維修網點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落后,普遍存在“有機無路走、機閑無處放、機壞無處修”的現象,且田塊細碎化,約束了農業機械的使用,農機效能不能充分發揮,也影響農機作業的收益。
四是使用質量不高的農機具,由于單位作業量油耗高和滴漏問題的發生,導致農機作業污染。
上述四個問題,困擾著農業機械化的進一步發展。
在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下,破解上述難題,探索適應中國國情的農業機械化組織模式,成為一個現實的重大課題。各地因地制宜,逐步探索形成農機專業戶、農機合作社、農機作業協會、農機作業公司等多元化農機組織模式,在解決一家一戶小規模生產和機械化大規模作業之間的矛盾,破解農民購不起、農機具利用率低和使用不經濟、農機作業耗能高和污染等問題上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農機合作社的優勢
對于資源稟賦和經濟發展區域差異較大的我國而言,促進農機專業戶、農機合作社、農機作業協會、農機作業公司等多種農機服務組織的發展是必然選擇。然而,在強調多元化發展的同時,也應對各種模式的優勢或缺陷加以分析,從而采取適當的應對政策措施,倡導、支持**優模式或主要模式,才有利于實現科學發展。筆者通過比較分析發現,在多種農業機械化組織模式中,**值得倡導的是農機合作社。與其他農機服務組織相比,農機合作社有以下幾方面的優勢:
一是在解決農民購不起農機具的問題上更具優勢。合作社實行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是成員之間的互助性組織,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這種吸引力和凝聚力的作用下,農機合作社除了通過向金融部門貸款和獲得政府農機具購置補貼外,還可通過合作社的積累和向成員籌集資金等方式,從而能解決購置大中型機具、高性能機具和配套機具的資金短缺難題。
二是在提高農機具利用率和經濟性上更具優勢。農機合作社的發展,可以在很多方面提高農機具的利用率:(1)合作社統籌購置,可以解決重復購置問題,實現機具的配套,有利于提高農機具的利用率;(2)由于合作社與成員之間是利益一致的經濟共同體,與成員之間關系緊密,使農業機械作業市場穩定,有利于提高農機具的利用率;(3)隨著農機合作社實力的增強,市場信息獲取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也會增強(一些農機合作社開展跨區作業就是很好的例證),也有利于提高農機具的利用率。這些,都使得農機具的使用變得更加經濟。
三是在促進農民增收上更具優勢。農機專業戶或農機作業公司給農民提供機械作業服務,因為機械作業促進農業增產、節本而促進農民實現增收。農機合作社除了這些因素而促進農民增收外,還可以從兩方面促進農民增收:(1)由于農機合作社與成員之間在農業機械作業上不是一次性交易關系,為成員提供服務不是以盈利為目標,合作社與成員之間還有年終的二次返還分配,可以更好地實現農民增收。(2)農機合作社在發展機械作業服務的基礎上,還可以逐步擴大到貯藏加工、產品銷售、生產資料購買等服務,更好地實現農民增收。這些又可以進一步增強合作社的凝聚力,實現農機合作社的良性和可持續發展。
四是促進農機與其它生產要素實現更優化的配置。農機合作社的互利合作機制有利于協調成員之間的關系,更好地發揮農業機械化的作用;農民在發展農機合作社的基礎上,還可以開展農資購買、農產品銷售、金融、土地規模經營等方面合作,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更好地滿足農民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需求,在這一過程中也可以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濟實力、服務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
五是在促進職業農民隊伍發展上更具優勢。一方面,由于合作社是一所科學技術、民主管理和市場經營的培訓大學校,可以提高職業農民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另一方面,由于農機合作社實現了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解決了農業生產經營中的社會化服務問題,一部分農民可以專門從事非農產業,而從事農業的農民也可以實現專業化分工,這有利于先進實用技術的應用,有利于提高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技能,進而有利于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的形成和發展。
六是農機合作社是財政支農的重要載體。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業組織化的重要形式,在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增收上的績效顯著,因而國家可將其作為財政支農的重要載體。《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還作出了國家財政直接補助所形成的財產可平均量化到每個成員的法律規定。這一法律保障和制度創新,將有利于合作社的發展,也為國家財政支農政策的實施提供了操作性強的法律保障和依據。
正因為農機合作社的上述優勢,近年來農機合作社實現了快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2007年全國在工商部門正式注冊登記的農機專業合作社已達4300多家,參加的社員217563人,平均一個合作社50人;服務農戶達330.8萬戶;作業面積10408.7萬畝,人均作業面積近480畝;服務總收入348194萬元,人均服務收入16000元。筆者實地調研了解到,2008年農機合作社更是迅速興起。
三、建議
鑒于農機合作社的優勢,在多種農業機械化組織模式中,**值得倡導的是農機合作社。因此,應當明確農業機械化的組織模式以合作社為主,將農機合作社作為支持主體,在財政、稅收、信貸、政策性保險、用電用油用地等方面對農機合作社予以支持,解決農機合作社購置農機具、建設機具場庫棚、機具維修保養、烘干設施、加工和貯藏設施等問題,以促進農機合作社提高服務能力和拓展服務領域,增強農機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帶動力。在這種政策取向下,應當對現行政策做出適當調整。例如,在實施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時,應以農機合作社為優先對象,實行多購多補,以促進農機合作社的發展,進而破解農業機械化發展中面臨的難題,促進農業機械化的科學發展。
發表于 @ 2009年11月29日 15:23: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