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的位置:農機通首頁>>農機博客>>紅興隆北雁現代化農機>>農機安全監理櫥窗>>
一起扣車事件引發的思考 鄧建華 |
2005年7月22日,海寧市錢塘江鎮沈某(HG證)駕駛拖拉機在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因壓雙黃線調頭,被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交警大隊扣留機動車,扣車理由是涉嫌使用假證,并要求沈某到發證機關出具證件有效證明。7月25日,沈某到其證件的發證機關開具證件有效證明,并在繳納罰款100元后,拖拉機被放行。 這起扣車事件不禁讓人產生以下思考: (1)為什么懷疑沈某使用假證?據沈某介紹,之所以懷疑是假證而扣車,是因為交警大隊在網上查不到沈某所持駕駛證的有關記錄。筆者以為,公安的網上查詢系統查不到沈某的駕駛證資料并不能作為懷疑其是假證的原因,因為浙江省拖拉機及其駕駛員尚未實行網上查詢,在網上自然找不到沈某駕駛證的有關資料。 (2)為什么叫駕駛員自己到發證機關開具證明?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交警懷疑駕駛員持假證,應該由交警部門發函到該證的發證機關進行查詢,而不是由當事人到發證機關去開具證明,這樣才能保證該證明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因為既然懷疑駕駛員使用的駕駛證是假的,那么駕駛員自己所提供的證明同樣存在是假證明的嫌疑。 (3)停車費、誤工費等損失由誰承擔?據沈某介紹,除去違章罰款外,停車場收取了停車費30元,辦理證明來回交通費100元左右,沈某共花費了230多元,除去因壓雙黃線調頭所罰100元外,其它費用都是因為交警懷疑假證扣車和舉證所造成,因此這些費用不應該由當事人沈某承擔,而應由交警部門按照《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承擔。 拖拉機駕駛員違章行車固然不對,但拖拉機駕駛員作為交通行為中的弱勢群體,由于其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知識面窄,經常受到不公正待遇。因此,作為拖拉機的主管部門,農機部門要加強宣傳力度,不僅要向廣大拖拉機車主和駕駛員宣傳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還應向他們車傳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信息來源:摘自2005年第10期《農業機械》) |
發表于 @ 2008年07月31日 13:29: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