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全國通用類補貼機具選型有關事宜的公告
按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05〕11號)的規定,現將2008年全國通用類補貼機具選型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鑒于時間緊迫,為加快購機補貼政策的落實,2008年不再另行在全國范圍開展通用類機具選型,繼續沿用2007年的全國通用類機具補貼目錄。通用類目錄中的產品2008年的**高銷售限價及銷售區域等事項由各省(區、市和兵團)農機管理部門與相關廠家協商確定。
二、根據各地特殊需要,各省(區、市和兵團)可按照從緊從嚴的原則,對2007年全國通用類補貼機具目錄進行適當增補。參與增補的機具必須是已列入《2006—2008年國家支持推廣的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和年度增補目錄的產品。
三、通用類補貼機具價格商定及部分產品增補工作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3月15日。具體工作安排和要求由各省(區、市和兵團)農機管理部門公布。
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發表于 @ 2008年02月15日 16:43: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