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任務,明確措施,明確責任,加強考評,紅星二場出臺秋灌、秋施肥和秋翻,確保“三秋”各項工作,按期保質完成。
秋灌、秋施肥和秋翻工作實行一條龍作業,水電所必須嚴格按照計劃調配用水,若發生無計劃供水,每塊地處罰水電所領導200元。
1、各單位灌水要做到定條田、定人員、定時間、定水量、定質量,灌水實行定時定量,節水留用,超額停水,跑水罰款。積水每立方處罰0.30元,漏灌每平方處罰1元,跑水每方處罰0.22元,水電所領導若對單位跑水瞞報、遲報,每次處罰200元,配水員隨意改變用水計劃或私收、亂收水費,沒收全部所收水費,處以2—4倍罰款,并調離工作崗位。由于組織管理不力,在給足計劃水量的情況下沒有完成應灌面積或灌水質量不達標,每畝處罰主管灌水副連長2元。
2、各單位條田在棉桿粉碎前報團場農業科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粉碎作業,否則每塊條田罰單位主管領導200元。
3、各單位必須把棉田地的地膜撿拾干凈,滴灌毛管按要求打捆堆放,由團場供銷科統一回收,經過農業科、供銷科驗收后方可進行下次大田作業,并要求各單位滴灌毛管回收率達到100%,每差1%罰單位主要領導20元。
4、各單位必須于11月10日前騰出所有條田,在規定期限內每少騰一塊處罰單位300元,騰出的地必須于5日內翻完,每少翻一塊處罰機耕隊300元(其中機車組200元,領導100元),11月12日以前全場結束秋翻工作。
5、完成團場下達單位計劃面積100%,深松面積按照師下達任務,我場完成5000畝面積,要求深松到地頭地邊,深度50cm,秋翻地深度28cm以上,翻鏵一致、平整,必須全層施肥,每畝用量尿素15kg,三料磷肥15kg,鉀肥5kg,共35 kg。如未施肥或不深松、不按標準施肥,每塊地處罰單位領導600元,未施肥直接秋翻,每塊地處罰機耕隊300元(機車組200元,領導100元)。
6、機耕隊必須在9月20日前完成農機具檢修工作,團場組織進行檢查,農機具檢修不達標堅決不準進地作業(犁地作業標準參見附表),若出現質量問題,每畝罰機耕隊3元(機車組2元,領導1元)。連隊按團場丈量面積給予機務單位結算。
7、檢查考評,由農業科、工會、發改科、社政科、政工科等部門聯合組成檢查考評小組,對各項農業生產實行量化評比,具體獎罰如下:
(1)“三秋”生產綜合評比,獎勵80分以上的前三名,獎勵2000元、1500元、1000元,80分以下的倒數第一名罰500元。
(2)犁地評比獎勵80分以上的前四名機車組,一等獎兩名各獎300元,二等獎兩名各獎200元,處罰80分以下的倒數第一名200元。犁地質量不達標由機車組賠償損失。
(3)機耕隊綜合評比80分以上獎勵800元,低于80分,處罰300元。
(4)全場按時按量完成秋冬灌任務,獎勵水電所500元,否則處罰300元。
8、場農業生產領導小組全面完成綜合指標獎勵800元,如差一項未完成罰400元。
9、對團場下達的各項生產任務,任何單位不許擺客觀、提條件、講困難,必須想方設法保質保量完成,對于工作不力、管理不嚴、推諉搪塞、拖而不干、延誤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單位領導負主要責任。(農十三師農機局)
發表于 @ 2008年11月05日 10:41:00 |點擊數()